國外染疫者想回臺 指揮中心擬2條件放行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桃園機場全面加強邊境管制。(圖/記者李毓康攝)

文/中央社記者陳偉婷

國外確診新冠肺炎者,若想回臺,未來可能有解方。指揮中心專家會議共識,確診者若想回臺,必須發病後至少2個月且症狀消失或取得2次咽喉採檢陰性才放行。

臺灣已連續24天沒有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本土病例,近日的新增個案多以境外移入爲主。目前臺灣累計439人確診,其中348例境外、55例本土和36例敦睦艦隊

因國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嚴峻,部分國家也因疫情醫療癱瘓。臺灣人若在國外身體不適,取得醫療資源相對不易,也未必有機會可以採檢。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告訴中央社記者,最近有少數在國外確診的臺灣民衆,表達希望回臺的心聲。日前指揮中心召開專家會議討論,專家們有共識在特定條件下可放行。

莊人祥說,專家認爲,若在國外確診者想要回臺,有兩種方式,第一是從發病到登機回臺必須間隔2個月以上,且相關症狀(如發燒、流鼻水喉嚨痛、腹瀉、味嗅覺異常等)已經緩解;第二是必須取得咽喉檢驗2次採檢陰性的證明

如果確診者回臺,依目前規劃入境時須採檢一次且送集中檢疫場所,檢疫期滿前再驗一次。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圖/記者林敬旻攝)

莊人祥表示,專家會議對上述解禁方向有共識,但還未正式定案,有待行政流程確認。

確診者能不能搭機回國,要看其他國家的政策而定。如臺灣的規定是,沒有3採陰就不能解除隔離,曾有外國籍的確診者希望返回母國無法如願;也有國家如日本可取得采檢陰性證明而登機;或有國家則是對輕症者沒有采檢、治療,認定就會比較困難。

莊人祥坦言,民衆若在國外出現症狀,未必有機會採檢,這也是問題困難和複雜的地方。如果出現症狀,但沒有確診的旅外民衆想要回臺,就遵循現有制度上機前就會發給健康聲明書,希望誠實申報,且在入境時主動告知。

近日回臺後確診的境外移入個案,多是在國外就有相關症狀。莊人祥說,有症狀不代表就是新冠肺炎症狀,尤其很多人都沒有得過新冠肺炎,要明確辨別症狀有難度。目前機場每天都會採檢10至20名從境外回國有症狀者,但僅有1或2人確診。並非有症狀就代表染疫

有些民衆會苛責旅外染疫者,莊人祥說,現行有發燒者都不能登機;如果強制要求有症狀就不能登機,會造成民衆不願誠實告知,反而變成防疫破口。只要民衆願意誠實告知,不會拒絕民衆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