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署:容獎應避免為單一個案 地方盼盡快訂控管制度給依循
國土署長吳欣修昨指出,容積是公共財,容積獎勵希望優先放在公益上,要避免爲單一個案、單一族羣獎勵。本報系資料照。
京華城案容積率高達840%引發爭議,國土署長吳欣修昨指出,容積是公共財,容積獎勵希望優先放在公益上,要避免爲單一個案、單一族羣獎勵。北市府一名官員說,容積獎勵剛好成事或是壞事破局,過猶不及都尷尬,也有人盼中央儘快訂出容積獎勵控管制度,讓地方政府可遵循。
吳昨說,1991年開始管制容積率以來,因強調各地發展特色,內政部定調容積率由地方政府的細部計劃訂定;而爲了避免浮濫,也要求地方政府以人口和活動量,估算基準容積。2013年已明文規定,一般性容積獎勵上限不得超過20%,這已是所有縣市政府都市計劃委員會的共識,國土署尊重地方政府原來訂定的基準容積跟容積獎勵。
吳欣修提到,都更是另外一條路,因此都更的容積獎勵由中央訂定。他也說,容積是公共財,容積獎勵希望優先放在公益上,要避免爲單一個案、單一族羣獎勵。國土署事後會了解情況,過去原則上都尊重地方,若有些案子太過頭,就會透過監院或要求地方政府修正。
北市府一名官員認爲,中央有容積獎勵管控的想法很好,對於每個基地的開發,目前重點確實是容積獎勵控管,希望中央儘快訂出制度,讓地方政府可遵循。
他舉例,中央如果有決心,「請先取消危害都市紋理最大危老改建獎勵啊」,危老可以突破都市計劃規定,只要不撞到航高限制,什麼都能突破,導致許多小基地都衝改建,在北市一根根冒出頭,就像暴牙,影響市容,「危老基地跟毒瘤一樣」。
另名官員表示,中央政府有訂定法規的優勢,民間會優先申請中央容獎項目,次之不足再申請地方容獎;但地方政府還是要第一線面對民衆,各界殷切期盼都更的需求,以及反映成本高漲、分配縮水、誘因不足等導致窒礙難行的壓力。
他坦言,如何兼顧公益公平、分配正義、保障民衆權益、又具備市場動能,成爲政府多利益衝突的權衡難題,也不乏透過地方自治權限,另闢容積獎勵途徑來解決。容積是解藥還是毒藥,讓人又愛又恨,剛好成事或是壞事破局,過猶不及都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