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審議會通過 連江縣功能分區圖及原民農4劃設原則

內政部25日召開國土計劃審議會第29次會議,審議「連江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及「原民農4劃設原則」。

國土管理署表示,針對連江縣政府依行政院所覈定之北竿機場擴建案用地需求,於會中提案新增劃設城鄉發展地區第2類之3,經與會委員充分討論後同意劃設,全案原則同意通過。連江縣政府爲全國率先經內政部國土計劃審議會審議通過的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

內政部後續將持續按期程審議金門及花蓮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近期內政部已陸續拜訪縣市,會持續與社會大衆溝通、廣徵意見,請地方政府在今年6月底前如期將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提交內政部審議,以銜接明年即將上路的國土計劃新制。

國土管理署另外表示,國審會同時就原民農4劃設之審議原則進行討論,今日結論也將作爲後續內政部國土計劃審議會審議各直轄市、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的原則,以優先保障原住民族既有建物合法及維護居住權利及產業發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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