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粉圓改標銷日 男遭判刑8月

經營大型冷凍食品加工出口公司的呂姓男子2022年將大批過期粉圓改標、銷至國內及日本,高雄地院依相關罪證,依《食安法》判呂男8月、罰金60萬元,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經營冷凍食品加工出口公司的呂姓男子2020年新冠疫情期間進口大批粉圓,當時東京奧運因疫情延期,導致日本當地市場對原料需求大減。呂男見大批原料滯銷,疫情過後竟重新包裝、竄改有效期限,賣給臺灣廠商還外銷到日本,事後遭人踢爆。高雄地院以相關罪證,依《食安法》判呂男8月、罰金60萬元,可上訴。

呂男在屏東縣九如鄉經營冷凍食品出口公司,受惠於日本的珍珠奶茶風潮,從2019年起開始代工生產珍珠粉圓半成品搶攻日本市場。但2020年起受疫情影響,日本東京奧運延期、導致當地對珍奶的需求量雪崩式下跌。

呂男眼見大批庫存銷不出去,便把粉圓先冷凍,2022年3月起指示員工將1公斤包裝的過期粉圓,拆開後重新改制成500公克包裝,並重新打印賞味期限爲2年後,再把粉圓出售給下游廠商,繼續外銷到日本。

屏東縣衛生局接獲檢舉,在廠區查扣36公噸多過期原料,查出2022年5月至11月間,已出貨27公噸多的粉圓至日本,不法獲利超過300萬元。

呂男到案後否認改標,辯稱原料是在過期前完成包裝,由於日本只需要標示賞味期,才依法規將包裝日的2年後訂爲賞味期限,沒有不法。

法官查出,呂男將過期原料賣給臺灣及日本的廠商,再由廠商販售給不特定消費者食用,在日本當地廣爲流通。考量呂男犯後不斷狡辯、態度不佳,實際不法獲利318萬元,該公司工廠已遭拍賣等狀況,依《食安法》判呂男8月徒刑、罰金6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