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前進臺北大學 模擬審鄰居爭吵持刀刺人案

司法院提供

司法院與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合辦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活動,模擬「鄰居因糾紛發生口角持刀刺人案件」,應該用檢方起訴的殺人未遂罪判刑,或是相信被告辯稱只有傷害意圖;司法院副秘書長葉麗霞也以「學姐身分返回母校,參加國民法官模擬法庭。

臺北大學校園模擬法庭活動,背景事實設定爲被告因不滿鄰居在門外放置垃圾,而持水果刀前往與被害人理論,口角後持刀刺入被害人腹部,被害人經送醫急救,住院8天始出院,經過熱烈的討論,最後多數意見認定被告構成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

參與該次活動的葉麗霞副秘書長表示,國民法官制度的立意,不僅增進國民對司法的理解與信賴,對法律系莘莘學子也有重要的啓發意涵;國民法官制度是在刑事審判開啓的一扇窗,將帶來審判制度變革,也讓司法與社會大衆有直接的溝通交流對話,透過法庭活動展現的多元價值觀,也將持續刺激審、檢、辯法律專業人士的思考,於無形中消彌司法與社會的鴻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