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旅卡$8000逼玩超廢行程?呂秋遠怒:把公務員當陸客坑
▲國旅卡限制不少,儲值商品、提貨券等都不能消費。(圖/東森新聞)
行政院日前拍板定案,決定明年起採用「國民旅遊卡」新制,規定公務員「一定」要將8000元的額度用在國內團體旅遊中。對此,律師呂秋遠24日在臉書發文批評,這本來就是一種錯誤的政策,呼籲政府不要再帶頭剝削勞工了。
呂秋遠表示,國民旅遊卡從2003年開始,就是一種錯誤的政策,即便歷經政黨輪替,這種不公平的剝削也始終沒有改變;他還說,國民旅遊卡並不算是公務員的優惠措施,相反的,是一種對於公務員運用自己不休假補助的權利限制。
呂秋遠解釋,依現行法制,公務員只要連續服務一段時間後,可以獲得除了週六、日和國定假日之外,一年7日至30日的不扣薪休假;如果公務員未將這樣的特別假休完,隔年政府就會額外給予「日薪」乘以「未休畢天數」的金額。
▲國旅卡行程「臺北夜景半日遊一個人就要價1500元」,讓不少公務員傻眼。(圖/翻攝臺灣觀巴)
呂秋遠指出,自從1996年起,政府爲鼓勵公務員休假與節省公庫支出,強制要求公務員每年至少應休假14日,且未達休假14日資格者應全部休畢,但如果還是沒有休完假,政府就會把這14天改爲定額1萬6千元的「休假補助」;直到2003年政府再次實施新制度,規定這1萬6千元的補助,必須以信用卡方式到特約商店消費,否則不能請領,「國民旅遊卡」就此誕生。
呂秋遠舉例,就像是我們現在上班,如果老闆發給我們的加班費,卻規定其中一部分一定要花在旅遊上,而且還得到特約商店消費,才能領取這部分的加班費,試問這難道是合理的嗎?尤其是明年即將實施的新制度更誇張,如果公務員要領取這筆「特休補助」,還規定「一定」要把當中的8千元用在國內團體旅遊中,否則不能覈銷。
呂秋遠說,重點就是「政府管太多」,連公務員要如何使用自己的薪資都要插手,這明明就是公務員沒有休假才換來的薪水,是他們應得的,爲什麼要配合政府政策進行消費?而且他們只要用掉,就是對臺灣產業的幫助,也會產生乘數效果,但現在卻要把那些坑殺對岸觀光客的行程拿來強迫公務員消費,這是怎麼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