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預告草案 AI基本法…蘿蔔、棒子並進

國科會昨(15)日預告人工智慧(AI)基本法草案,蘿蔔、棒子並進,明定政府應積極推動AI研發,給予獎勵或提供租稅優惠,同時明定政府應依AI風險分級、建立問責機制、明確責任歸屬與歸責條件等。

AI基本法共18條文,分爲七原則、四推動重點,明定政府應依AI風險分級,透過標記、揭露、問責等機制,提升應用可信任度,並建立應用條件、救濟、 補償或保險等規範,要求各機關建立應用負責機制,包含外國AI產品落地規範。

此外,爲避免AI取代勞工造成勞工失業,該法明定政府應提供輔導就業措施。

AI技術近年發展快速,國科會主委吳誠文邀集公協會、業界領袖、大專院校校長及各部會,召開多次溝通會議,凝聚共識,昨日預告AI基本法草案,預告期60日、至9月13日止,施行日期由行政院訂定。

國科會表示,「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揭示永續發展、人類自主、隱私保護、資安與安全、透明可解釋、公平不歧視及問責等七大基本原則,以及創新合作及人才培育、風險管理及應用負責、權益保障及資料利用、法規調適及業務檢視之四大推動重點,做爲引導我國各機關發展AI應用之原則。

國科會表示,AI帶來社會及經濟效益,也可能對個人或社會帶來新的風險或影響。全球主要國家皆尋求建立人工智慧之治理方針與原則,如歐盟於2021年提出「人工智慧法」在2024年通過審議,着重於人民權利的保護;美國2023年發佈「發展與使用安全且可信任的AI行政命令」訂立聯邦各部門人工智慧發展的推動任務。

AI基本法草案明定政府責任,包括第9條明定政府應避免AI之應用,造成國民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安全、社會秩序、生態環境損害,或出現利益衝突、偏差、廣告不實、資訊誤導或造假等問題而違反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