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巨座無虛席」後第2案!證交所:翔耀重訊有廣告嫌疑罰10萬元
▲證交所對翔耀公司並處以違約金新臺幣10萬元。(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楊絡懸/臺北報導
翔耀(2438)日前發重大訊息,經證交所發現,除了對子公司監督管理未依照規定辦理,9月30日發佈的重訊不但延遲、甚至揭露內容不完整,且重訊內容還有類似廣告宣傳文字描述,因此並處以違約金新臺幣10萬元;這是繼國鉅公司違反申報規定「重訊有廣告文字」後,第二案被證交所處罰。
今年7月,翔耀攜手是方電訊(6561)、美超微(Super Micro)宣佈要成立「臺灣AI算力中心」,但證交所卻發現,翔耀子公司勁耘公司2023年12月辦理監控設備買賣時,經查翔耀對子公司的監督與管理核有未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規定辦理情事。
此外,翔耀公司9月19日董事會決議採購機器設備一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20款情事,但是翔耀公司延遲至9月30日發佈重大訊息,揭露內容不完整,且重訊內容還有類似廣告宣傳文字描述,已違反重訊處理程序。
綜合以上兩點,證交所依「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查覈作業程序」及「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規定,對翔耀公司並處以違約金新臺幣10萬元,並函知翔耀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翔耀重訊內容有類似廣告宣傳文字描述,被證交所開罰。(圖/記者楊絡懸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