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組織申報第二批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範項目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組織申報第二批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範項目的通知

發改辦環資〔2024〕759號

國務院國資委辦公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爲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有關部署,按照《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範工程實施方案》(發改環資〔2023〕1093號)工作要求,現啓動第二批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範項目申報工作。

一、爲指導地方和企業做好申報工作,我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範項目申報要求》(附件1)。申報項目須滿足相關申報要求,並規範填寫項目申報表(附件2)。

二、請各地區發展改革委會同本地區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第二批示範項目申報工作,報送數量原則上不超過10個。中央企業申報項目由國務院國資委負責彙總報送。

三、請各地區發展改革委、國務院國資委於2024年10月11日前將推薦項目彙總表(附件3)及各項目申報表報送至國家發展改革委(環資司)。

附件:1.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範項目申報要求

2.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範項目申報表

3.推薦項目彙總表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