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住宅項目規範》落地

證券時報記者 張達

3月31日,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國家標準《住宅項目規範》(以下簡稱《規範》)。《規範》以住宅項目整體爲對象,以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爲目標,在規模、佈局、功能、性能和關鍵技術措施等方面,對住宅項目的建設、使用和維護作出規定。

在建築空間方面,《規範》規定,新建住宅建築的層高不應低於3米;臥室、起居室的室內淨高不應低於2.6米;廚房衛生間的室內淨高不應低於2.2米。

在公共空間方面,《規範》要求,4層及以上新建住宅建築,每個住宅單元應至少設置1臺電梯。12層及以上的住宅建築,每個住宅單元應至少設置2臺電梯。《規範》還要求,住宅建築的公共移動通信信號能夠覆蓋到公共空間和電梯轎廂內。

在室內環境方面,《規範》提高了臥室起居室分戶牆和分戶樓板兩側房間之間的空氣聲隔聲性能,以及分戶樓板撞擊聲隔聲性能。此外,對建築設備傳播至臥室、起居室的結構噪聲、衛生間排水噪聲等提出了噪聲限值要求。

《規範》還從冬季保溫、夏季隔熱以及建築通風三個方面,對住宅建築提出基本性能要求。

清華大學恆隆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吳璟接受證券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規範》屬於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直接指向的是廣大居民家庭對“好房子”的共性、基礎性需要。《規範》從住宅項目整體着眼,在增加層高、控制密度、細化適老要求、強化噪音限制、提升熱環境要求等多個方面作出規定,對住宅建設高質量發展意義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