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背叛他!「愛滋兵單」沒密封 裡幹事轉交給役男母
25歲的小健 (化名)確認感染愛滋後,向臺中市南屯區公所申辦免服兵役,未料區公所竟直接將印有「通報爲HIV個案」的役男體位判定結果通知書,在未封緘情況下,透過裡幹事拿給母親,引發家庭風暴。小健難過地說,「法律規定連家人都不能說,但國家卻背叛我!」
▲小健控訴,南屯區公所人員當初承諾會以電話通知他本人親領通知書,結果卻交給母親。(圖/取自《民視新聞》)
據瞭解,小健不滿南屯區公所外泄他染愛滋,2011年提出國家賠償;臺中地方法院今年4月判小健勝訴,南屯區公所必須賠償5萬元的精神撫慰金。這也創下國內首起公務機關因泄露役男愛滋隱私,而遭法院判賠的判例。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規定,不得泄露愛滋感染者身分。小健說,公務機關泄漏他隱私,深深覺得遭國家背叛,「如果我不站出來,肯定不會是最後一個!」雖他國賠勝訴,但判決書寫說,「因是至親,應不會再泄漏,只需判賠5萬元」,讓他無法接受,「這點錢連付律師費都不夠!」
對此,內政部役政署修正《役男徵兵檢查作業規定》,規定地方政府寄送愛滋役男通知書,應該以「密件」處理,且必須由役男本人親自收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