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拚效能 憲政有春天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右起)、王鴻薇、賴士葆與立委當選人廖偉翔宣示將提案立法「不在籍投票法」,民衆黨立委當選人黃國昌也表示,民衆黨將把此案列爲優先法案。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在花蓮舉辦爲期三天的共識營後,廿五日公佈立法院新會期的卅二條優先法案。其中有關國會改革有六案,包括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強化人事同意權案審查暨記名投票、聽證權法制化、部會首長任命聽證、正副院長選舉記名投票,以及設立藐視國會罪等,這對於國會的效能,將會有一定的助益。

可惜上述優先法案,並未觸及立法院審議預算功能的改善。審議預算是國會最重要的功能之一,但這八年來已被民進黨敗壞殆盡!例如比二兆八千四百多億元政府公務預算多兩倍,高達六兆二千餘億元之民國一一三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附屬國營事業單位及非營利基金預算,第十屆立委已違反預算法規定,未於去年十一月底議決,如今任期屆滿無法審議。

國民黨的新一屆立委,此時本應亡羊補牢,怎可不將附屬國營事業單位及非營利基金預算列入優先法案,加速審議?

同樣的,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決算審覈報告的功能,也被民進黨敗壞得一塌糊塗。

八年來,審計部所提中央政府總決算審覈報告,民進黨所主導的立法院均不在法定期間內完成審議,卻逕行適用決算法第廿八條「立法院應於審覈報告送達後一年內完成其審議,如未完成,視同審議通過」之惡法規定,來放水、敗壞中央政府總決算制度所要彰顯的,行政院透過決算向立法院負責、透過決算以解除中央政府機關所負之財務責任、透過決算公開財政事實以利人民監督與考覈、透過決算防止浪費公帑、透過決算作爲考覈中央政府行政效率的憑藉,以及透過決算作爲編制下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之參考等功能。能主導本屆立院議事的國民黨立委,實應將決算法第廿八條之惡法規定列爲優先修正法案,以恢復並強化中央政府總決算制度的憲政功能。

又提出修憲案是立法院唯一擁有且最重要的功能,卻也未受國民黨重視並將之列爲優先法案。中華民國憲法歷經七次增修條文之修正,早已殘破不堪,特別是國家體制敗壞、立委選制不當。

蔡英文在二○一五年三月卅日所提立委票票不等值、國會無法完整反映民意、國會缺乏多元性,及政黨不分區席次分配門檻五%過高等亟需改革之問題,她全未解決。國民黨立委如要改革國會功能,實應立即提出符合廿一世紀的憲法修正案。

有謂,修憲門檻太高,使憲法之修正成爲不可能之任務。不過,經歷了這多年來的憲政苦難,憲法之修正、改良已是朝野各政黨及人民的期望,而本屆立法院國民黨團預計提出之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如能火速通過,將使因疾病、身心障礙、工作、求學,或因故無法於投票日返回戶籍地之投票者可以投票,而提高投票率,有機會達到修憲門檻,使憲政邁向絢麗多姿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