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駁滯美軍2千億非「結餘款」:發價書完成付款未交貨額度
▲漢光34號演習,AH-64E阿帕契攻擊直升機,示意圖。(圖/記者李毓康攝)
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日前在備詢時證實,「軍購結餘款在國外有1、2千億元」,目前每年僅約有80億元繳庫,要國防部把這個錢好好拿回來。對此,國防部19日反駁,2千億是依發價書完成付款,美方尚未交貨列帳之額度,並非「軍購案結餘款」。
立委賴士葆5日赴財政委員會質詢時指出,政府各機關2020上違失受處分者共359件,中央政府有259件,而國防部就佔262件,且國防部因審計部查案而被記大過的軍官就有182個。
賴士葆提問,國防部財務究竟發生什麼問題?是否與軍購結餘款拿不回來有關係?他提出,外傳軍方公開對外宣稱,只要是軍購結餘進了美軍口袋,就很難再拿回來是否屬實?
陳瑞敏當時答詢未否認並證實,「軍購結餘款因爲放在國外有1、2千億元」,還是要國防部把這個錢好好拿回來,現在一年已有70、80億元繳庫金額。
對此,國防部19日說明,對美軍購財務管理均有明確及嚴謹的作業程序,有關軍購案結餘款,均依規定報繳國庫;2千億是依發價書完成付款,美方尚未交貨列帳之額度,並非「軍購案結餘款」。
而「182名軍官因軍購結餘款遭記大過」一事,國防部駁斥並非事實,該數據是民國104至107年間違犯酒駕等軍紀案件遭到懲處之統計資料,並非因財務違失受懲。
國防部聲明:
一、本部對美軍購之財務管理均有明確及嚴謹的作業程序,有關軍購案結餘款,本部均依規定報繳國庫;報導所載之金額,系本部依發價書完成付款,美方尚未交貨列帳之額度,並非「軍購案結餘款」。媒體報導實爲誤解。
二、軍購帳戶案款,美方均定期提供表報供我方覈對後,函送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審計部核備,以達複式監督機制。
三、美方同意供售之軍購案,本部均依規定完成建案程序編列預算,並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纔會與美方簽署發價書。
四、有關媒體述及「182名軍官因軍購結餘款遭記大過」並非事實,該數據係爲104-107年間違犯酒駕等軍紀案件遭到懲處之統計資料,並非因財務違失受懲。請外界切勿訛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