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研究制定政府投資基金退出政策指引,完善不同類型基金的退出政策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政府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其中提出,規範基金退出管理。研究制定政府投資基金退出政策指引,完善不同類型基金的退出政策。基金管理人應建立基金退出管理制度,制定退出方案。政府投資基金應科學合理確定退出期,並在章程或合夥協議中明確退出條件。政府出資退出時,應按照章程或合夥協議約定的條件退出;沒有約定的,應依法依規進行評估,採取市場化方式確定轉讓價格。(中國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