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高層:站在人道角度 將給陸方慰撫金

2月14日金門海域發生執法意外傷亡事件,圖爲海巡署第9海巡隊當天將翻覆的大陸快艇拖回金門料羅碼頭蒐證勘驗。圖/海巡署提供

陸船翻覆案超過半個月,雙方談判協商十五次,陸方要求我方「道歉、賠償、究責」。我國安高層表示,此事一開始就定調爲海上執法事件,不是政治事件;由於是執法案件,涉及責任釐清之處,需經過司法調查,站在人道角度,將給予慰撫金。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委高金素梅排定今天進行「金門撞船案」專題報告,邀請相關官員說明整起事件。此案我方一開始研判,兩岸都希望降溫,但從臺灣觀光遊艇被陸方海警登船臨檢,再到國臺辦重批海委會主委管碧玲,我方認爲臺辦開始以政治性語言處理;但我方仍希望全案迴歸事件本質。

對於陸方要求參與司法程序,並提比照「廣大興案」辦理,我方知情人士表示,對於執法過程問題,待金門地檢署調查,釐清真相後,如有執法過當,會依照我方罰則處理;其次,我方將給予人道「慰撫金」,但不會是「賠償」,賠償牽涉責任認定,須等司法程序。

知情人士表示,大多數民主國家司法程序皆是如此,只要與責任有關,會等司法釐清。至於慰撫金,分兩層次,第一,此案終究是發生遺憾,以人道角度應給予慰撫,無關公權力行使是否造成偏失;第二,該船沒有船籍證、撈捕證等,冒險出海作業,從社會角度給予慰撫是合理的。

民進黨官員表示,陸方第一時間稱「沒有禁限水域」,等於否定雙方長期以來在金廈水域的默契,也等於間接否定我方管轄權,使得我方在這次個案談判中小心翼翼,不能輕易在涉及管轄權問題有任何讓步,以免這起個案造成我方沒有管轄權的既成事實。

至於兩岸關係層面,官員表示,目前評估陸方在兩會之前,確實有升高局勢以讓本案儘速落幕的可能性,但兩會過後爲求穩定和諧,應不會有升高局勢做法;至於中長期是否常態化,仍要進一步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