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再揮大刀!陸挺港依法執行:45人「顛覆國家」遭定罪

陸國安部堅決支持香港特區依法打擊顛覆國家政權罪行。(澎湃新聞)

大陸「國家安全部」微信公號18日發佈消息,指香港高等法院近期就「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進行裁決,16名不認罪被告中有14人罪名成立、2人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已就1人的無罪裁決提起上訴。加上審訊前已認罪的31名被告,47名涉案人員中,包括「首惡」戴耀廷在內的45人被裁定罪成。大陸國安部堅決支持香港特區依法打擊顛覆國家政權罪行。

大陸國安部稱,此案不是一場普通的法律案件審理,它是《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涉及人數最多、審判時間最長的標誌性案件,也是香港首宗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更是一場關乎國家安全和法治權威的大考。此案裁決也正告「反中亂港勢力」和美西方外部勢力,膽敢挑戰中國國家安全底線者,必將受到法律的嚴厲懲治。

陸國安部指,此案中大量確鑿證據表明,以戴耀廷爲首的「反中亂港勢力」在2020年策畫的「初選」是一場通過非法手段,嚴重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陰謀行動。

陸國安部形容,「反中亂港勢力」實施顛覆的「卑劣手法」在於通過「非法奪取」香港立法會過半議席,「無差別」否決政府撥款,製造特區管治危機。他們「妄圖」通過這種方式,迫使中央政府宣佈特區進入緊急狀態,使政府、社會陷入停擺,進而「煽動」街頭運動,「有組織有計劃地令香港陷入深淵,如果計劃得逞,香港社會將受到極嚴重的衝擊和破壞」。

陸國安部認爲,此案審理前後歷經118天,控辯雙方得以「充分展示」證據和陳詞,「平衡兼顧」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當事人權利自由。法庭在300多頁判詞中,依據《香港國安法》及相關法律,對案件涉及的各項法律爭議作出「明確裁決」,並對裁決理由作出「清晰闡釋」。

陸國安部表示,無論是審訊過程還是裁決結果,都彰顯了當前香港司法制度的「公開透明和公平公正」。法庭的裁決釐清了「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定義和法律規定,宣示了特區對顛覆國家政權行爲的零容忍態度,讓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體系「長牙帶刺」,對香港日後同類案件裁決具有重要參照意義,影響十分深遠。

陸國安部強調,三年多來,美西方外部勢力在香港特區法院審訊期間,不惜一切代價爲這47人脫罪,干擾案件審訊,甚至以「恫嚇的」政治手段和「誤導性」言論,「明目張膽」干涉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他們不僅持續抹黑香港政治和法律制度,通過「炮製」涉港報告、推出涉港法案、「抹黑」香港自由倒退、美化「亂港分子」形象等方式,不斷向香港特區政府施壓,裁決結果宣佈後,更是發起新一輪對港輿論、制裁攻勢。

然而,在鐵一般的事實證據面前,美西方外部勢力的任何「聒噪」、制裁,只會讓抱守良知之士認清其「禍亂香港」「以港遏華」的險惡圖謀,只會讓包括廣大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華兒女更加團結。

陸國安部指出,法貴必行,香港特區政府及執法司法人員以實際行動維護國家安全,捍衛寶貴法治精神。事實證明,《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頒佈實施後,香港政治生態明顯改善,社會秩序得到恢復,營商環境不斷優化,經濟發展重回正軌,法治精神更加彰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