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1少女:「幫我買驗孕棒」班導警覺通報 18歲男友曝光

國一少女同學幫忙買驗孕棒,班導師知道後,男友被判2年徒刑。(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臺中一名國中少女與18歲男友交往,兩人多次發生性行爲,日前該少女在上學時請同學幫忙買驗孕棒,沒想到此事傳到班導耳裡,導師趕緊約談少女,並向上通報後,男友被依妨害性自主罪移送法辦法院認爲兩人發生性行爲是雙方同意,男友也與女方家人和解,因此判男友2年徒刑、緩刑5年。

判決書指出,該少女2019年透過臉書認識18歲的男友,兩人7月交往,8月就發生關係,直到2020年1月,兩人總計共發生4次性行爲,其中3次是在男友友人家,最後一次則是在男友臺中東區的住處

少女某日上學時請朋友代買驗孕棒,風聲傳到班導師耳裡後,班導驚覺事態不妙,遂趕緊約談她,並依規定向上通報,男友因此被依妨害性自主罪移送法辦。

法院認爲,兩人爲情侶關係,男方當時僅18歲,屬年輕氣盛的年紀,發生性行爲是兩人同意的,主觀上惡行並非重大,應僅是一時失慮,考量男友犯後坦承犯行,今年4月也已經與少女母親達成和解,對方有同意從輕量刑,最後依犯「對未滿14歲之女子性交」共4罪,各處他有期徒刑1年7月,合併應執行2年,另予以緩刑5年,緩刑期間 需付保護管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