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鎮遠縣原縣長楊仕根被提起公訴,被控從科員到縣長任上一直受賄

貴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楊仕根利用擔任黔東南州交通運輸局計劃基建科科員、綜合規劃和技術管理科副科長、科長、綜合規劃和建設管理科科長,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總規劃師、副局長,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從江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鎮遠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今年4月,貴州省紀委監委發佈通報稱,鎮遠縣委副書記、縣長楊仕根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貴州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5個月後,楊仕根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據貴州省紀委監委消息,經查,楊仕根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違背組織原則,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爲親屬謀取利益;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喪失紀法底線,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接、款項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楊仕根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貴州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仕根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黔東南州第十一次代表大會代表、中共鎮遠縣第十三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紅星新聞記者 蔣麟

編輯 張莉 責編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