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一女子15萬工資未收到 9年後才發現
事件回顧
近日,一則“女子15萬工資未收到9年後才發現”的新聞衝上社交平臺熱搜榜,引發熱議。
報道顯示,來自貴州貴陽的湯女士稱,2012年3月到2015年6月,她在貴陽市中國電信號碼百事通從事電話客服的工作,期間一直都沒注意自己的工資發放。由於當時自己手上還有餘錢,銀行卡也沒有入賬短信通知,所以沒有仔細過問。後來就去了其他企業入職,精力都放在了新工作的事務上面。直到最近,她才發現自己當初在職期間的工資基本沒有發放……總數額高達15.6萬元。
隨後,湯女士去到號碼百事通的辦公地點,對方工作人員表示,2018年他們已從貴州電信實業有限公司獨立出來,現在是貴州省通信產業服務有限公司呼叫與服務外包分公司,這麼多年來公司和人員都經歷了非常大的變動。對方還表示,公司的在場人員無法查到湯女士的名字,需要和其之前所在的公司協商,看是否能查到相關信息,但是跨公司協調信息時間會比較久。並且,由於湯女士當時簽訂的勞動合同已經遺失,也需要時間去核查此事。
貴州電信實業有限公司則表示現在無法查到湯女士信息,如果她堅稱公司沒有給她發放工資,需要提供相關的勞動關係證明才能進一步查實。湯女士表示,她將去貴陽市社保局查詢具體情況後再做打算,必要時,會通過向相關部門反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網友聲音
不少網友對於湯女士居然這麼多年不看自己工資單感到驚訝,“說明不在意每個月到手工資的數目,這麼久才發現。”還有網友調侃道:“像我這種人,工資少發10塊錢都會立馬去問財務,就不會存在這種困擾了。”
還有網友爲湯女士能否追回自己的工資感到擔憂,畢竟事情已經過去了這麼多年,其當初所在的工作單位也經歷了很大的變動,說不定當時她的直接管理者、所屬部門等,都早已變換了好幾批。“人都找不到了,誰爲她做證,誰給她發錢?”
同時,也有網友對此事持觀望態度,認爲湯女士所言是否屬實如今還有待考證,畢竟沒有相關的事實證據能夠佐證其單方面的說辭。
還有網友以此爲鑑,呼籲廣大勞動者記得及時關注自身勞動權益,尤其是工資發放事項,應該在發現異常、對工資數額有異議的第一時間與所在單位相關負責人進行溝通,以免日後陷入更復雜的爭議。
專家觀點
對於此事,有評論人士指出,湯女士所言若屬實,仍有一定希望拿回屬於自己的工資,但是過程存在一定困難。“原因在於時間過去得太久了,如果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拖欠勞動報酬是沒有時效限制的,勞動者發現公司若干年工資沒有支付的,可以‘秋後算賬’要求公司支付。但湯女士已離職多年,有點棘手。”該評論人士補充道,如果勞動者離職之後,與原單位存在拖欠勞動報酬糾紛,也應該在離職後1年內提出,若超過1年,用人單位可以提出時效抗辯,這對勞動者勝訴不利。“當然,如果用人單位不知道運用時效爲自己辯解,或者勞動者有足夠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拖欠勞動報酬的,哪怕時隔9年,仍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另外,《對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
勞動者如遇用人單位拖欠或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情況,可採取以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1.明確用人單位延遲發放工資是否經過民主程序(即經與本企業工會和職工代表協商一致);2.如遇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依法維權:不僅可通過提起勞動仲裁和訴訟的方式來主張權利,也可通過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勞動報 朱蘭英 整理)
來源:中工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