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貴州一女孩喝醉後慘遭侵犯,檢測後體內發現3名男性DNA

“天晚了早點回家”、“不要在外面過夜”……,在小的時候,父母擔心孩子的安危便時常在孩子外出玩耍時對他們說着這些叮囑之語,一字一詞都是父母的良苦用心,畢竟家裡纔是孩子最安全、最溫暖的港灣,即使在長大之後也是如此。

而在2020年發生的一起案例中,貴州的一名女孩在喝醉後沒有回家慘遭侵犯,法醫檢測後在其體內發現3名男性DNA。當劉某等三名兇手被警方抓捕後,三人交代說:“原本以爲陳某梅只是開玩笑,沒想到她真的報警”。

1996年出生在一個普通家庭中的劉勇在高中學習的過程中認識了很多同學,而其中和他關係最要好的便是陳某良、張某軍二人,在放學後三人還經常在一起回家,也經常相約着外出打籃球、去網吧打遊戲等。

而在這個班級中,有一個同學是他們三人在討論時的焦點之一,而這位同學便是班裡的班花陳某梅。和他們在一個班級中的陳某梅不僅長相漂亮性格開朗活潑,在班級裡的成績還很不錯,這讓她在學校中很受歡迎,並且還被班裡的男同學稱之爲“班花”。

在青春懵懂的年紀裡,三人在聚到一起談論班花時,也都很喜歡漂亮且成績很好的陳某梅,但礙於對方家教比較嚴格,很少在晚上外出,而且在高中階段,陳某梅將自己的精力都放在了學習上,希望考上自己喜歡的大學,對於男同學的追求,一律予以拒絕。這讓他們始終沒有找到機會向其表白,只能在心中暗戀對方。

2014年高考結束後,陳某梅順利考上了一所大學,而劉勇因爲性格本就懶散,高考的成績很不理想,在高考結束後便來到社會上尋找工作的機會,而他的兩個夥伴有的考上了大學,而有的留在老家跟着父母學做生意。在高考結束後,曾經的同學也都有了不同的經歷,彼此間的差距也就被拉開了,但曾經的同學情誼並沒有流逝。

2018年,陳某梅在畢業後便回到了老家,在父母的安排下有了一份穩定的工作,在生活上,已經成年的她在面對父母的嘮叨時也只是口頭上答應。而在生活上,性格活潑喜歡社交的陳某梅經常和朋友一起喝酒,經常晚歸的她和父母間的爭吵也就變得多了起來,直到2020年發生的一件事,讓她明白了父母的良苦用心。

2020年4月,常年在外打工的劉勇在賺到一些錢後便回到了老家,而得知這一消息的陳某良和張某軍二人爲了給朋友接風洗塵,便在其回家後邀約劉勇到當地的一家飯店吃飯。在飯桌上,三人聚到一起後互相聊着曾經在學校時的往事,還各自分享在高考後的經歷。

在交流的過程中,他們便聊到了當年的班花陳某梅,這時劉勇便得知了陳某梅在大學畢業後也回到老家發展,心裡也想見一見這位在班級裡很受歡迎的老同學。酒過三巡,菜過五味,在吃完飯後仍覺得不盡興的三人便商量着去當地的一家酒吧喝酒,在前往酒吧的路上,劉勇等人便打電話將陳某梅約出來敘舊。

4月7日凌晨1時許,陳某梅在電話中得知見面的地點後,便獨自前往了當地的一家酒吧,和曾經的同學聚會聊天,邊喝邊聊的過程中還做了一些互動遊戲,讓聚會的氣氛更加活躍。而這時,早已不再青澀懵懂的劉勇便在歡快的氣氛中向陳某梅表白,但這時的陳某梅以爲對方在開玩笑便沒有在意,當場便拒絕了他的告白。

但她沒想到,劉勇在告白被拒後卻記恨上了她,甚至在其喝醉後對其實施侵犯,但陳某梅報案後,體內卻發現有3名男性DNA,這是怎麼一回事?

在酒吧喝酒的過程中,陳某梅在幾位老同學的起鬨和勸酒下沒能控制好自己的酒量,在喝醉酒後便倒在沙發上昏睡了過去。這時,劉勇便藉着護送陳某梅回家的名義帶着醉酒的她離開了這家酒吧。

但在離開酒吧後,劉勇沒有帶她回家,反而是帶着她來到了當地的一家酒店開了間房休息。在房間裡,看着曾經心悅的對象如今因醉酒的原因昏睡了過去,無法控制自己慾望的劉勇便對醉酒的陳某梅實施了不法侵害的行爲。

事後,仍舊對之前告白被拒一事感到不滿的他便打電話將留在酒吧喝酒的陳某良二人叫來,邀請他們一起對陳某梅做一晚上的“夫妻”。接到他的電話後,陳某良二人無心飲酒,當即便按照劉勇提供的位置來到了事發所在的酒店房間。

在他們與醉酒的陳某梅發生不當關係時,陳某良還拿出手機將這一過程中記錄了下來,想着日後以此爲要挾,要求陳某梅繼續和他們發生不當關係。但在三人對醉酒的陳某梅實施犯罪行爲的過程中,陳某梅也因身體上的強烈不適醒了過來。

看着三人對自己的所作所爲,出於對個人安全的考慮陳某梅不敢惹怒三人,在與三人交涉一番後,讓他們刪除了手機上的視頻,而等到三人都離開了酒店後,她當即便拿出手機撥打了報警電話,在警方趕到現場後,配合警方提取了相關的物證。

在其體內,警方檢測出了3份男性DNA和血液酒精含量,在其身上也發現了被暴力控制的痕跡,在有這些證據的情況下,警方立刻將劉勇等三人抓捕歸案,歸案後,面對調查得到的證據,三人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爲。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QJ婦女的,存在二人以上輪J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在本案中,劉勇等人爲了滿足個人私慾,在明知受害者處於醉酒狀態的情況下,無法對自己形成有效的保護,也無法明確表示個人意願,便違背受人個人意願,強行與其發生不正當關係,其行爲便構成本罪。

其中,劉勇起到了教唆他人引起他人犯意的作用,並對直接導致更嚴重後果的出現,應當受到更嚴厲的處罰。最終,經法院審理後,劉勇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其餘二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二個月。

(《案例 貴州一女孩喝醉後慘遭侵犯,檢測後體內發現3名男性DNA》中,圖片爲網圖僅配合敘事,案例源自新聞報道、裁判文書,當事人姓名系化名;原創文章,請勿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