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鍾演遭逮露詭笑「擠牙膏式招認」爲拖延判刑 落網18年後終伏法
管鍾演在臺北看守所遭槍決伏法後,管理員與法醫等人焚燒紙錢。(圖/報系資料照)
「殺人魔」管鍾演於1988年、1989年間陸續殺害7人,與同樣奪走7命的死刑犯徐東志被合稱「徐管不離」。1993年,管鍾演在西門町被事先埋伏好的臺北市刑大隊員逮捕,當時他臉上還帶着微笑,冷血程度令人不寒而慄,他自知逃不過死刑,但爲了拖延判刑定讞時間,主動供出其他案件,性格十分狡詐。
據瞭解,管鍾演除了揹負7條人命,還涉及臺北市金鴻福銀樓搶案、陳姓商人斷手腳案以及2名售屋小姐性侵案等近30起案件。管鍾演前後共逃亡4年,期間共犯吳錦燦、劉漢屏先後落網,並於1991年3月間遭到槍決伏法。1993年,管鍾演在西門町被事先埋伏好的臺北市刑大隊員逮捕。
2011年3月4日,時任法務部長曾勇夫對管鍾演執行死刑。(圖/報系資料照)
法院審理期間,管鍾演自知難逃死罪,爲了拖延判刑定讞時間,主動供出其他案件,包含性侵2名售樓小姐、殺死理髮廳經理及角頭林復雄的罪行。最高法院在2006年9月21日經過11次審理後,判處管鍾演死刑,然而時任法務部長施茂林、王清峰拒絕執行死刑。直到2011年3月4日,時任法務部長曾勇夫纔對管鍾演執行死刑。
在執行死刑前,管鍾演主動捐出了自己的心臟,肝臟,眼角膜和腎臟,使得6人受惠。不過,管鍾演的兒子管穆池,竟步上老爸後塵,毒品、竊盜前科樣樣不少,2017年甚至持模型槍夜闖新北市一名女子住家,捆綁被害人並搶走現金與手機、手錶等財物,被依加重強盜罪判刑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