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煙臺市引進人才生活補貼的問題
膠東在線消息問題編號爲1261450的網友留言:1.我目前已經符合領取人才生活補貼的條件,但是我更換過兩次工作單位,如果當前的工作單位要給我申請人才生活補貼,我除了要提供本單位和上個單位的工資流水之外,我還需要提供上一個單位的哪些信息?2.由於我的上一個工作單位拖欠工資,2023年9月10月11月的工資到了2024年的1月底才一次性發放下來,我有發放工資的銀行流水,請問這種情況下,可以提交這個工資發放流水來申請人才補貼嗎?
黃渤海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回覆:您好,感謝您的參與。 根據《煙臺市引進人才生活補貼、購房補貼和留學費用補貼發放實施細則(試行)》:生活補貼申報所需材料,①學歷學位材料;②工資薪酬發放憑證,包括工資賬單(或工資發放相關證明)、銀行流水等;③社保繳納情況;④此前已申領新就業無房職工住房租賃補貼的,須提交該補貼退回證明材料;⑤特殊情況需要的其它有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