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鄒平市城區貨運車輛禁限行區域的通告

齊魯網·閃電新聞7月31日訊7月30日,鄒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發佈關於調整鄒平市城區貨運車輛禁限行區域的通告。

爲適應鄒平市城市發展的需要,有效改善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防治機動車排氣污染,進一步規範車輛禁限行區域管控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羣衆安全順暢出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規定,根據公安部關於優化和改進城市配送貨車通行管理工作的相關要求,結合鄒平市道路實際,對城區道路禁限行區域禁行調整,現通告如下:

一、禁行、限行車型

重、中型貨車(整車長度不超過6米、寬度不超過2.2米、高度不超過2.8米的中型廂式貨車除外)和低速貨車實施禁行、限行管制措施;危險物品運輸車和拖拉機實行禁行管制措施。

二、禁行、限行區域

禁行區域:北至黃山五路(不含);南至南外環(含);山北片區東至月河一路(不含),山南片區東至鄒周路(不含);山北片區西至國道308(不含)、山南片區西至西外環(含)之間的區域;

限行區域:北至高速路;南至鶴伴二路(含);東至月河六路(焦臨路不含);西至鄒周路(含)之間的區域。

調整禁限行路段:

禁行路段:西外環部分路段(北起青銀高速鄒平西出口、南至南外環)、南外環整段。

限行路段:省道235城區段(北起黃山三路月河一路路口、南至焦臨路與省道235路口)。

三、禁行、限行時間

(一)禁行時間:全天24小時;

(二)限行時間:早6時至晚22時禁止通行(晚22時至次日6時允許通行);

四、禁行、限行管理規定

(一)禁止、限制通行的車輛因生產生活、市政工程建設等確需在禁限行區域路段、時間通行或停靠的,應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並取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車輛通行證,按照指定的路線、時間通行。

(二)服務城區的環衛車、市政設施養護車、執行緊急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特種車輛不受禁限行區域、路段的限制。(三)重污染天氣預警應急響應期間管理規定。依據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級別,根據應急響應級別規定的時段及車輛種類禁止或限制通行,已經辦理的通行證停止使用。(四)對違反禁限行管理規定的行爲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予以處罰。

五、通行證申請備案

辦理通行證途徑:1、濱州微警務→交警業務→大貨車臨時通行證網上辦理通行證;2、交管12123APP→城市貨車通行證線上備案;3、平安鄒平微信公衆號→微資訊→通行證辦理進行線上申請辦理。根據申請平臺提示上傳材料,符合申請備案條件的,24小時內審覈通過。

本通告自2024年8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市區禁限行交通管制措施生效之日起,原相關規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