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全民揭弊!金管會祭重賞 最高拉到400萬

爲鼓勵民衆檢舉不法,金管會也端牛肉。金管會表示,2021年1月11日修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受理民衆檢舉金融違法案件獎勵要點」,將檢舉獎金提高爲修正前的5倍、10倍不等。其中金額最高可到400萬元,條件是經金管會查明後核處受檢舉之涉案金融業者或人員罰鍰「新臺幣1千萬元」以上,或因涉刑事責任而依程序移送法務部偵辦調查並經法院判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確定案件。而金融違法情節相對輕微案件,例如:經行政裁處20萬元以上而不到1百萬元罰鍰者,每件檢舉獎金亦有5萬元(提高爲修正前5倍)。

另外,金管會也已設置「受理民衆檢舉與陳情」網頁。金管會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之「受理民衆檢舉與陳情」網頁,已揭示檢舉金融違法案件獎勵要點規定、檢舉信箱及檢舉電話等資訊,鼓勵及便利掌握違法事證之民衆舉發不法。

金管會也與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合作。爲發揮跨部會資源整合綜效,金管會已與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建立即時聯繫窗口,並請該局於辦理反詐騙業務時,一併向民衆宣導可依上開獎勵要點檢舉金融違法案件。

金管會也要求金融機構建立檢舉制度(含揭弊專線)提供檢舉管道。提供檢舉人保護機制,鼓勵知情員工舉發,以防微杜漸,健全金融業誠信經營文化。

金管會表示,也會透過業務活動廣向民衆宣導金融違法檢舉制度。金管會於辦理金融知識或其他業務推廣教育活動時,一併向參與民衆宣導,請民衆多加利用檢舉金融違法之制度。

金管會強調,爲防範濫行檢舉、掌握檢舉情資真實性,民衆必須以真實姓名檢舉並檢附具體事證。金管會對於檢舉人之姓名、年齡、住居所及身分等足資辨別其特徵資料,會依法令規定保密,並禁止提供第三人閱覽或抄錄。

金管會指出,對金融違法案件檢舉的獎勵主要針對「尚未被發覺的違法案件」,但檢舉人在金管會查覺金融違法案件後,若透過「受理民衆檢舉與陳情」網頁等方式,提供事證,經金管會審覈認定對於釐清案情或破案有重大幫助者,仍得酌給獎金,以鼓勵民衆檢舉。

金管會指出,希望民衆善用金融違法案件檢舉制度,以協助維護金融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