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民衆做環保 換車減稅三讀通過

未來5年內專供太陽光電模組用的玻璃,可免徵貨物稅;至108年12月31日止,報廢88年6月30日以前出廠的大貨車併購買新大貨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每輛新車定額減徵貨物稅5萬元。

目前專供太陽能光電模組用的玻璃貨物稅爲10%,未來檢具承諾不轉售或不移作他用的聲明書,以及工業主管機關用途證明文件,可免徵貨物稅。

據財政部估計,相關貨物稅和營業稅稅損爲2,039萬元,另一方面因此而增加的產量,可以新增2,226萬元的稅收,因此不會有稅損。

另外,爲了鼓勵民衆汰舊換新,減少空氣污染,大貨車汰舊換新減免貨物稅從生效日開始,到108年12月31日止,報廢88年6月30日以前出廠的大貨車併購買新大貨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每輛新車定額減徵貨物稅5萬元。

預估貨物稅減徵的稅損約4,000多萬元,另一方面可望提升相關稅收9,00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