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家門前馬路尿尿 飼主被鄰居檢舉遭罰1500元

▲若飼主沒有清除寵物排泄物,可能受罰。(圖/資料照片/非本文當事狗)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仁武區有飼主讓狗兒在家門前馬路尿尿,被鄰居截圖監視器畫面檢舉,最後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被罰1500元。飼主表示,狗兒在家門口尿尿,沒辦法馬上清洗,鄰居沒有拍下清洗過程纔會造成誤會。不過訴願委員會認爲,飼主提不出證據,仍然必續繳罰金

根據《廢棄物清理法》,動物的排泄物或是屍體都屬於一般廢棄物,家畜家禽道路或其他公共場所便溺者,由所有人管理人清除,否則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若限期未則按日連續處罰。

此外,餵養流浪動物也有可能違反此法,9月底就有一名林姓老伯遭罰2400元。環保局表示,並沒有禁止民衆餵食流浪犬、貓等愛心行徑,但餵食的行爲不可影響環境衛生,餵食完畢應該移除容器,剩下的食物飼料也要清掃乾淨,以避免破壞環境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