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柯P竊學童個資?達人:錯誤報導,別讓讀者買單

記者洪聖壹臺北報導

國內新興媒體《鏡傳媒》,引述「不具名專業人士」報導,指稱 Google 、北市府今年 6 月簽約,提供北市國中小超過 35 萬名學生免費帳號,疑似有泄漏個資,而 Google 公司甚至轉賣或運用在廣告謀利。Google臺灣、北市教育局第一時間主動澄清,然而業界人士卻認爲該篇文章「炒作過頭」,內容錯誤百出,希望該媒體能更正內容,切勿誤導民衆、混淆視聽。

電腦王阿達接受《ETtoday 東森新聞雲》採訪時,點出該篇文章多項錯誤,也請民衆切勿被誤導。

首先,申請G Suite for Education,跟個資外泄扯不上關係。再者,Google只收集使用者瀏覽習慣等大數據,對個人資料保密非常嚴格,還因此被踢出大陸。若真要講個資外流,爲什麼不去探討國小、國中生入學補習班就有學童地址電話,反而要去探討到Google取走個資,相當可笑。

王阿達甚至懷疑寫作的作者動機,他認爲所謂的「不具名的資安專家」提出的言論簡直荒謬,把 Gmail 帳號跟學校申請的G Suite for Education 混爲一談不說,更誤導讀者,直說北市教育局葬送全市35萬學生的詳細個資。此外,該篇文章一面倒講Google有個資問題,又自己知道相關服務便利性,由此可知根本只是炒作話題

王阿達直言:「內文其實沒有很聳動,主要是標題,標準引戰衝話題!」

不僅如此,文中更點名 Google 公司不當竊取個資,指出:「天下沒有白吃午餐,Google免費提供學校師生雲端空間,圖的就是蒐集個資數據,轉爲商業用途..」由於該篇報導漏洞百出,甚至文中受訪的學生家長,已經被誤導成:「學校擅自決定把學生個資泄密給 Google..」。

對此,Google 臺灣上午發佈聲明指出:「保障使用者的隱私和安全一直是我們的首要考量。Google Apps for Education所提供的服務並不含廣告內容,而且不會蒐集或使用學生的資料作爲商業用途。在這個平臺中,使用者纔是資料的擁有者,而非Google。」

Google 臺灣再次補充相關數據,指出 Google 在全球已有超過六千萬名學生、教師和教育行政工作者使用Google Apps for Education,包括美國、英國、巴西、日本、印度、泰國等多國學校皆已採用,學校的管理者有權利隨時終止服務或在平臺中設定限制。

北市教育局同樣在上午召開記者會澄清,Google 教育帳戶和一般帳戶不同,使用Google Apps for Education(GAFE)雲端服務,學生是不能個別申請的,因此委由校方統一申請,不過僅提供學童姓名、帳號和密碼等三種資訊,在這當中,使用的帳號多爲學生學號流水編號

即便如此,北市教育局也強調合約內不可用作廣告,目前已經和 Google 協商,讓學生使用的教育數據,可以存放在教育局,預計約 3~6 個月即可克服。

記者進一步詢問 Google 臺灣,確認北市府簽訂合約的對象爲「Google Asia Pacific」,這是因爲臺灣並不負責Apps for Education的相關業務,這也是爲什麼資料存取的轉移程序會比較複雜的原因

除此之外,記者也從報導發現,北市教育局跟其他縣市政府教育局相關單位對於Google Apps for Education所提供的服務,在認知上有很大的落差,因此當其他單位接受媒體採訪時,便產生類似「與Google合作有個資外泄的疑慮,雖然該公司多次主動表達願提供免費雲端,但我們從不考慮。」這樣的迴應,或許也是導致撰文者觀念錯誤的原因之一。

然而《鏡傳媒》報導並非全是錯誤,根據Google網站上面關於G Suite for Education的說明指出,未成年學童欲使用該服務的話,依據Google與學校之間簽訂的合約,學校要負責事先取得家長同意。依該篇報導來看,北市府或許做錯一件事,那就是沒有強制學校,必須要先獲得家長同意,進而讓學生使用 Google Apps for Education。

錯誤的報導,必須要被更正,斗大的標題寫着「貪谷歌免費帳號惹禍 柯文哲害35萬學童個資外泄」,究竟真的是誰在「貪」?35 萬學童個資真的「外泄」了嗎?若真的外泄,又是外泄了哪些資料?截自記者截稿之前,Google 公司給出迴應沒有「貪」、北市教育局也沒有「貪」,更在第一時間迴應僅使用學生姓名、學號兩個資料來當做註冊資訊,與《鏡傳媒》報導引述「一位不具名的資安專家」所說的聯繫電話、生日、地址、家長職業等個資,有相當大的落差,同時也誤導了民衆、造成社會恐慌,然,《鏡傳媒》至今還未針對該篇文章,提出任何的官方聲明。

不僅如此,《鏡傳媒》還以「社會組」名義,再出一篇,標題寫着「Google北市府違法 未經家長同意恐面臨天價求償」,文中緊咬「學校」未經家長同意,動用個資,不過這次所提的「個資」就委婉一些,僅寫着:動用「學生個人資訊」註冊帳號。

當然,該媒體用一貫的手法炒話題,引述了人權律師吳俊達發文,指出每人每案可求償500元以上2萬以下,提出「國賠」申請,還說如果是教育局偷吃歩而影響Google商譽,Google也可就此向教育局求償,全文同樣標題、內文牛頭不對馬嘴。

3C 達人廖阿輝指出,其實這樣的報導都有記者立場的問題,但是這些不應該由他們的讀者來買單點子生活總編輯 Kisplay 認爲,任何一個網路服務,資料都有機會被竊取,但以 Google 來說,要入侵竊取資料的難度相當高,可能比一般的政府機關網站要來的高很多,其實民衆不必過於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