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檢舉弊端反遭罰 體育局:因爲沒有積極處理

臺北極限運動訓練中心。(圖/翻拍自中華民國極限運動協會官網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臺北市南港區的極限運動訓練中心,去年12月爆出遭中華民國極限運動協會佔用長達5年的弊案市長柯文哲震怒下令追討106萬元權利金;沒想到,22日竟傳出舉報弊端公務員,反遭懲處被記兩次申誡。對此,北市體育局迴應,該案因牽扯多人,需時間調查,「有9人遭懲處,非針對某員工或單一事件」,而該董姓員工被記過是因「沒積極處理」。

北市極限運動訓練中心去年12月爆出疑似遭中華民國極限運動協會佔用長達5年,柯文哲曾在會議強勢表態,「這是複雜的政商關係」、「就算第二任選不上,也要查清楚」,要向該協會追討5年租金的不當得利,共新臺幣106萬元,但體育局至今毫無動作

如今更傳出,有公務員檢舉該弊案,卻反過來被究責。該檢舉的公務員爲訓練中心管理員,被體育局依「承辦本市極限運動訓練中心場地管理業務。未完備場地使用程序致遭他人(指極限運動協會)使用,核有行政疏失」爲由,一口氣記了兩支申誡,讓去年考績從甲等變成了乙等。

對此,體育局運動設施柯柯長吳偉銘表示,市長柯文哲已指示召開會議,但因此案牽連甚廣,時間遠達民國99年期間,需要一點時間調查。他表示,此案牽涉多人,目前共有9人遭罰,絕非針對單一人或事,「每個人都有權利陳述和解釋,且是從既有資料整體評估,非針對單一事件。」

吳偉銘說,負責管理該場地業務的董姓員工確實遭記申誡,但他任職時間長,得知此事後除可向主管反映外,應該還有機會事實處理,市府事後檢討認爲,董男「可處理,卻沒積極處理,纔會有後續懲處。」

至於何時追回不當利得106萬?吳偉銘表示,需先釐清金額法律層面才能求償,已擬出方向並簽報市府,會朝追回106萬爲目標,但要看市府批定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