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活動性侵女友2閨蜜 衝動工程師要關8年

林姓工程師2018年藉公司活動夜宿屏東民宿之際,性侵同寢鄭姓女友兩名閨蜜,遭高雄分院判8年,可上訴。(本報資料照/袁庭堯高雄傳真)

林姓工程師2018年涉嫌藉公司辦活動、夜宿屏東民宿,性侵同寢鄭姓女友兩名喝醉的閨蜜。誇張的是,鄭女不但不沒有制止男友惡行還同牀共眠。高雄高分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林男8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8年12月底,林男的公司在屏東縣舉辦活動,鄭女邀請兩名閨蜜前來擔任工作人員,3人一起入住屏東一家民宿3樓的客房。當天深夜,鄭女與其中一名閨蜜喝的酩酊大醉,先行上牀入睡,另一名鄭女的閨蜜洗好澡也爬上牀睡覺

林男見女友和2閨蜜同牀睡覺,竟色心大起,先是親吻女友其中一名酒醉閨蜜的頭、臉部,還指奸得逞,甚至企圖脫去女方內褲性侵。另一名閨蜜全程目睹嚇呆,出聲制止林男,表示自己還清醒,還假裝起牀喝水。

林男眼見該女起身,竟然轉移目標,不但強行親吻她的臉部及胸部,同樣指奸得逞,還脫下該女內褲強制性交。

林男惡行全程都被女友鄭女目睹,一度拍打牀鋪制止,眼見無效便短暫離開房間,之後又回到牀上與林男共眠。

林男辯稱,下手前均經過2女同意,2女均有點頭或默許,他是先親吻纔有後續的犯行法官則採信2女證詞,認定林男在非經同意的狀態下性侵2人得逞,且痛批林漠視2女性自主權,還合理化自身犯行,最後判其8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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