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運價北市議會通過初審 駕駛加薪8千達7萬6、票價不變

臺北市交通委員會。記者邱書昱/攝影

臺北市議會交通委員會今天審公車運價,公運處報告,當中公車司機員加薪8千元、修車人員加薪6千元,整體運價調整到25點多元,調幅爲1.84元,票價部分則是維持不變。針對加薪部份,議會下附帶決議後送出委員會,預計大會通過後實施。

公運處長李昆振報告,今年10月1日開放業者提報新運價,經過公運處初審通過後,駕駛員將加薪8千元、修理技術人員加薪6千元、業務及管理人員加薪4千元。當中駕駛長薪資平均值從6萬2千元提高到7萬6千元,相關加班費會達7647元。

李昆振說,針對公車成本部分,燃油當中也內入電動公車,油價基底調整從每公升26.95元調整到27.4元,同時因應設備調整,包含驗票機、線上加值等也納入運價當中。當初業者提報29點多元,但經過覈算後,運價調整到25.311元,調幅爲1.8407元。

另外,攸關民生的票價,李昆振表示,仍維持全票15元、學生軍警票12元、兒童票8元,票價差額預算約增加7.3億元,由市府編列預算補貼。同時也要求公車業者具體提升服務品質、軟硬體更新、拖班等問題,並且成立公車學院,增加駕駛員等訓練。

臺北市議會交通委員會第一召集人徐弘庭針對2年前運價的附帶決議,他提到有關民衆合理分攤票價比例,但目前規畫仍維持不變的原因。

臺北市議員洪健益也說,公車業者加薪要有彈性處理並有公平性,「不能說我10月剛來,跨個年度就能加薪4千元,那做了30多年的員工怎麼公平?」

李昆振說明,試算以增加2塊比例推估,票價若改爲17元、14元、10元,不過市府相關成本也沒有太大減少,因此在鼓勵民衆搭乘運輸前提下,仍沒有改變。

針對加薪部份,北市議員下附帶決議,四類員工加薪應以保障,行車人員8000元、修車人員6000元、業務及管理人員4000元爲原則,且應建立合理薪資調整及升遷制度,以保障員工合理薪資待遇。通過初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