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上拿電擊棒嗆聲「撞什麼」 見警改口說只是耍帥
▲苗姓男子(黑衣男)被員警帶下車盤查。(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記者柳名耕/臺北報導臺北市警察局萬華分局康定派出所日前接獲民衆報案,指出公車上有人亮出電擊棒恐嚇乘客,員警獲報後趕抵現場,並要求持電擊棒的男子下車盤查,結果該名男子卻說是拿電擊棒在女友面前耍帥,不過被害人指證歷歷,警方最後還是將該名男子帶回偵訊。警方調查,苗姓男子(34歲)日前與女友搭乘大都會602公車,行經萬華區南寧路時,1名揹着包包的蔡姓男子上車,併到公車後半部尋找座位,結果後背包不慎撞到苗姓男子的女友,苗男就拿出電擊棒嗆聲:「撞什麼、擋三小」,甚至表示要拿槍出來輸贏。蔡姓男子遭恐嚇後趕緊向公車司機求救並報警,員警趕到現場後將苗男找下車盤查,不過苗男表示拿出電擊棒是要耍帥給女友看,是朋友送給他的東西,按下電擊棒也不是故意的,不過警方訊後還是將苗男依恐嚇罪嫌函送法辦。警方指出,根據《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規定,警棍、電擊棒只能賣給警衛、保全、巡守人員或者依法執行公務人員的機關、機構、公司,且要購買電擊棒前要跟警察局申請,希望民衆不要以身試法。▼蔡姓男子向公車司機求救。(圖/記者柳名耕翻攝)▼苗姓男子持有的電擊棒,供稱是友人贈送。(圖/記者柳名耕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