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案故事:松林、鋼刀、劈下,一根金簪如何找到兇手?

阜陽縣城中有一富戶,家主姓秦名仁。秦仁夫妻有一兒一女,兒子名叫承召,女兒名叫嬌兒。嬌兒年方二八,已經說好了婆家,約定十月初一完婚。

老兩口對女兒婚事十分看重,一日晚間,秦仁和妻子商量:“親家來了書信,定好十月初一成親。現在已經七月了,我明天到府裡買些綾羅布匹,再打幾件首飾,也好讓女兒風風光光過門。”

“應該的,多準備些嫁妝,總不能讓婆家看清了。”妻子李氏說完,進屋收拾了紋銀六十多兩,用一個包袱包好。

秦仁起了個早,草草吃過飯,拿起包袱就出了門。一路走出十多裡,加之天氣炎熱,弄得秦仁

脣焦口燥。又走了一會,見不遠處正有個茶攤,秦仁趕忙走上前要了一碗涼茶。喝過了茶水,準備走時才發現身上沒帶碎銀子,秦仁只好打開銀子包裹,取出一分銀子付了賬。

都說出門在外財不外露,秦仁不經意間露出白花花的銀子,他自己不留意,卻被一旁的賊人盯上了。同在茶攤的有一攔路劫賊叫做周靈,見秦仁隨身帶了這麼多銀子,頓時眼中放光,心裡有了主意。

付過茶錢,秦仁背起包裹繼續趕路,走了五六裡,經過一片松林。林密幽深,在後面尾隨一路的周靈見四下無人,急忙快走幾步,抽出砍刀,照着毫無防備的秦仁用力砍下,可憐秦仁到死都不知命喪誰手!

一刀結果了秦仁性命,周靈收刀,撿起了地上包裹,頓時眉開眼笑。正要走時,瞥見秦仁頭上一根鎏金簪子甚是精巧,隨手拔下一起帶走,留下秦仁死屍在林中不管。

此後有四五個過路客人,經過鬆林見到了秦仁死屍。幾人吃了一驚,卻也不敢走上前,急忙繞路避開。出了松林,恰好看到一個巡檢帶着十幾個兵丁路過。一個客人上前稟道:“後面松林裡有一死屍,不知被何人謀害。還請老爺帶人收了屍首,捉拿賊人。”

聽到出了人命,巡檢當即派兵丁蔣申、孟奇前去查看。二兵丁走進松林不遠,果然見一屍首橫陳在地,賊人卻沒半點蹤跡。剛好這時一個人挑着擔子走過來,蔣申看是擺茶攤的,就讓他燒壺茶喝。小販卻道:“攤子都收了,壺裡也沒水。”

孟奇聽了怒道:“不弄壺茶,就是你害死了這人,拿你去見老爺!”

小販一頭霧水,“我害死了誰?”

蔣申一指地上,“這不就是。”

“怎麼是他?”小販又仔細看了看,嘆道“這人前不久剛在我攤子上喝過茶,看他隨身帶了五六十兩銀子,怎麼在這被殺了?”

“你真的見過他?”蔣申問。

“剛剛在我攤子喝了茶,人不錯。”

“你既然認得,就跟我們一起去見老爺吧。”說完,二兵丁拉着小販出松林見巡檢老爺。

見到了巡檢,二兵丁稟道:“林內確有死屍,這小販知道內情。”

“既然知道內情,押回縣衙,讓縣令老爺明斷。”巡檢說完,押着小販回到縣衙。

本地縣令姓郭,聽了巡檢稟告的案情,問小販:“你是哪裡人,光天化日怎麼敢殺人?”

小販聽這話,噗通跪倒,苦着臉說道:“小人家住東門,名叫戴恩,靠四處擺茶攤爲生。今日在路邊擺攤子,有一位客人喝過茶,因身上沒碎銀子,就打開隨身包裹給了我一分銀子,看包裹裡大概還有個五六十兩。喝過茶客人就走了,後來不知被何人在松林裡害死。小的經過鬆林才知道這人被殺了,委實和我沒關係!再說要是我殺了他,早就遠走高飛,哪能還跑回來?”

周縣令用心聽着,再看小販表情也不像作僞,便擺手道:“此時與你無干,且先回去,隨傳隨到。”隨後又吩咐巡檢,收起秦仁屍首,遍撒差人暗中查訪賊人。

再說謀財害命的周靈,松林裡手起刀落,痛快地得了五六十兩。一進了城,就迫不及待地到南城找了個賣唱的相好,名叫翠兒。這姑娘年方二八,能彈善唱,把周靈弄得魂牽夢縈

。一次二人喝酒時,翠兒見周靈頭上簪子十分精巧,抽出來就別到自己頭上,周靈毫不介意,只當討好請人。

翠兒還有兩個相好的,一個叫謝良,一個叫陰順。一天,兩人看見了翠兒頭上的簪子,急忙問道:“這是誰送你的?”

翠兒一臉得意,笑道:“是周靈哥哥送我的,他可不像你們那般小氣。”

周靈日夜纏着翠兒,謝良早就有了恨意,今日見此簪子心中有了計較,對陰順道:“這次讓周靈死在我手上”

二人商議已定,跑到了秦仁家裡,找到秦仁兒子秦承召,“上個月因手頭緊,我把一根鎏金簪子和你父親換了二兩銀子。今天我看那簪子戴在賣唱的翠兒頭上,仔細一問,原來是周靈送給她的。你父幾天前被人害死,簪子又在周靈手上,莫非他就是兇手?”

秦承召聞聽此言,大哭道:“我父無端遭人毒手,死得不明不白,只剩下我們母子無依無靠。今日要不是得你指點,還不知何時能報此仇!”

秦承召回屋取來銀子,謝過二人,隨即寫了封狀子告到縣衙。

郭縣令正爲秦仁命案發愁,見秦承召遞來了訴狀。見訴狀上寫了是周靈謀財害命,當即派衙役到南城翠兒那裡捉拿周靈。衙役到了翠兒住處,果然見周靈正在此喝酒行樂,二話不說用鐵鏈鎖了,帶回縣衙。

周靈常年爲非作歹,一見此景,當即想到是和自己爭風吃醋的謝良告發自己,於是一到大到大堂便喊冤:“小的周靈一向本分,從不惹是生非。謝良嫉妒翠兒和我相好,便誣陷我殺了人,還請大老爺明鑑!”

周縣令察言觀色,這周靈一上堂就大呼小叫,許不是什麼良善之輩。隨即又派人找了一干人等到堂,再審此案。

縣令先問翠兒:“簪子是周靈送你的?還是你自己買的?”

“是周靈送的。”

縣令轉頭問周靈:“簪子從何處得來?”

周靈面不改色,答道:“是小人妻子過門時帶的陪嫁。”

縣令又問秦承召:“你父親的簪子從何處得來?”

“回老爺,我父親頭上的簪子,是用二兩銀子和謝良換來的。”

“哦,原來如此。”郭縣令又看向謝良,“你在何處得此簪子?”

謝良回道:“這簪子小人是在城東胡銀匠那裡打的,本來是送給妻子戴,可無奈家中一時缺錢,故而拿出和秦仁換了銀子。”

爲了驗證謝良證詞,郭縣令派人帶來胡銀匠。銀匠一到大堂,郭縣令拿出簪子讓他看,問道:“這簪子可是你打的,仔細看看。”

銀匠走到近前,再三看了,說道:“這是前年小的給謝家娘子打的,簪子裡面還有個’胡”字。

郭縣令拿過簪子細看,果然有一個‘胡’字,當即大喝一聲,命衙役取來刑具,把周靈夾起來,重打一百。這周靈也算得上骨頭硬的,一頓板子下來皮開肉綻,他還是抵死不認,強辯道:“簪子真的是小人妻子的嫁妝。”

見他死不承認,郭縣令命一名衙役去抓他妻子到大堂。

衙役一路打聽來到周靈家,見大門緊鎖,就向旁邊鄰居打聽周靈妻子。

那鄰居聽後笑道:“周靈妻子?自動我就認識他,哪來的媳婦?哪家人失心瘋把女兒給她!”

衙役急忙回衙稟告,郭縣令聽了怒道:“這等狗奴才,衆目睽睽下竟敢哄騙本官,給我狠狠打!”

見大人動了真火,堂下衙役自然不敢怠慢,把周靈摁倒在地狠狠打起來。這下週靈新傷加舊傷,實在挺不過去,只能招供:“幾日前在茶攤偶遇秦仁,見他包中有銀子,便尾隨到松林中,用刀劈死,得銀六十五兩,金簪一根。”

“銀子現在在哪裡?”縣令問。

“被我藏在家中竈臺下。”

縣令派出衙役再到周林家中,一腳踹開房門,果真在竈臺下翻出一個布包。

布包拿回大堂,縣令讓秦承召認贓,他一眼就認出是自家的東西,不免又大哭一場。

最後郭縣令判道,“周靈於小路林中謀人性命,奪人錢財,不知害了多少性命,此一次若不是金簪之故,還不知逍遙到何時!當即梟首示衆,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