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家屬最好的照顧! 親民黨籲:成立公共災害救償基金
▲南臺大地震造成臺南維冠金龍大樓豆腐般倒塌,傷亡慘重。(圖/記者季相儒攝)
26大地震重創臺南,其中約有3分之1的罹難者爲未滿15歲的孩童,親民黨立委陳怡潔22日提案修《保險法》,明定被保險人15歲前如因遭遇天災死亡,保險公司仍應支付死亡給付。親民黨團23日表示,除了修法外,政府也應成立「公共災害救償基金」,作爲各類公共災害傷亡補償的總基金。
陳怡潔提案指出,《保險法》爲保護15歲以下兒童不致成爲詐領保險費之工具,規定被保險人在未滿15歲前死亡,壽險業不能給付身故保險金,「只能加計利息,退還保險費」,此舉爲規避道德風險,卻讓天災傷亡兒童無法獲得理賠,因此應修正相關規定,明定被保險人滿15歲前因遭遇天災死亡,保險公司仍應支付死亡給付。
親民黨團23日整合各方意見後,認爲僅修正《保險法》相關規定仍無法填補各類公共災害或天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與傷害,因此研擬出「公共災害救償基金」草案,要求政府未來能針對各類天災、人禍,成立專責的救助與補償基金,以協助受災人與受災家屬度過難關,至於基金來源可從增加1%的娛樂稅、政府第二預備金結餘、各方捐助、煙捐或者其他稅捐累積,在不大幅增加政府財政負擔下,給予受災家屬最好的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