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會籌備延宕、AI基本法暫緩 挨批雙跳票

《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5月通過立法院三讀,明定「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爲個資法主管機關,且爲獨立機關,同時規範非公務機關個資外泄最高罰1500萬。

隸屬行政院編制的個資會籌備處,原先選址於國發會、拚8月揭牌,後因行政作業繁複,場地改爲租用原勞動部大樓,成立時程延宕。官員坦言,如期成立有難度,當前籌備處暫行規程已通過,預計10月揭牌,初期編制逾40人,後續將視機關層級決定員額,增員至百人都有可能。

據悉,籌備處肩負三大目標,包括統籌各機關個資監管機制、研擬個資法第二階段修法,如個資去識別化後如何運用、團體訴訟標準等外界矚目事項,及訂定個資會組織法,籌備處主任有望由熟悉法制作業的國發會參事李世德出任,仍待政院覈定。

此外,政院原訂9月推出AI基本法也急踩煞車,官員說,管得太嚴怕限制產業發展,管得太鬆又無法保障智財權,且國際間僅歐盟有相關草案,目前會以國科會預告的政府使用生成式AI指引爲優先,立法在後。

針對外界批評相關立法雙跳票,官員強調,強化非公務機關個資保護監理一直都在進行,不因籌備處晚設立而停止,而AI基本法草案,會再觀察國際立法及AI技術對臺灣的產業衝擊,決定下一步,沒有跳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