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頸案受害家屬聲明「反廢死」 廢死聯盟回擊:死刑違反人性尊嚴
廢死聯盟4日晚間PO文重申廢死決心,更強調廢死違反人性尊嚴,缺乏「嚇阻力」的數據佐證。(圖/資料照)
校園割頸案受害者家屬3日發出公開信,提出3點聲明與4點呼籲,信中表達強烈反對廢死,認爲嚴刑才能阻止憾事再度發生。廢死聯盟則在今天晚間發文,再次宣揚廢死理念,更強調死刑不但違反人性尊嚴,也違反國際人權法。
國三生家屬公開信中呼籲,身爲父母能給孩子最後的承諾就是,盡全力監督司法公平公正公開審理,涉嫌教唆者和殺人者都應受到該有的法律制裁,並要求政府儘快重新審視少年事件處理法年齡與配套措施,別僅限一小羣人或少數民代就能決定。家屬直言強烈反對廢死,只有嚴刑才能遏止遺憾再次發生,他們認爲江山易改,本性難移,無法相信窮兇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否則爲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一時慈悲心只會讓少數人爲所欲爲,有恃無恐,反而傷害一般大衆的權益。
廢死聯盟今晚PO文,引用英國非營利組織死刑專案執行長暨共同創辦人Saul Lehrfreund的觀點重申廢死決心,廢死聯盟表示,Lehrfreund律師指出,死刑違反人性尊嚴,也構成酷刑,更違反國際人權法,現今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和許多國際司法意見書都指出,死刑構成《公政公約》第7條所謂「殘忍和不人道之處遇」。
廢死聯盟稱,《公政公約》已被臺灣納入國內法的現況下,雖未強制締約國廢除死刑,但廢死已屬不可逆的道路,未來將全面事實上和法律上完全廢死,尚未完全廢死的國家也應尊重、而非阻礙廢死進程。
廢死聯盟批評,臺灣憲法強調死刑具有「嚇阻力」,卻未負起舉證責任,提出讓人信服的數據,證明死刑對預防其他公民權利受害是必要的,聯盟稱,Lehrfreund律師認爲用報仇爲由允許國家奪取生命,本質上是對社會侮辱,也不符合民主社會人性尊嚴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