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職女打工遭鎖車內摸胸 老闆不起訴反擊:是妳勾引我

高職學生打工的餐廳。(圖/Google Map)

社會中心嘉義報導

嘉義縣民雄鄉一名李姓餐廳老闆被店內一名何姓高職女學生指控,去年8月將人反鎖車內進行猥褻,遭到少女父母控告,30日獲得不起訴處分,他還在臉書發文,「妳怎麼勾引我,妳最清楚。」何女家屬不滿判決表示,「相當心碎」,將事發經過PO到爆料公社,希望能借此公開李男狼行

何女在餐廳打工2年多,去年8月向家人哭訴被老闆以擦藥爲由,反鎖在車內,還遭對方強摸大腿胸部腹部,是因爲當場嚇得大哭老闆才作罷,之後在家人的陪同下報案,經過9個月的審理,卻遲遲未收到審判結果,透過友人在爆料公社內貼出事發經過。

根據貼文指出,李男還是當地某國小的家長會會長政商關係相當良好,當下還威脅何女閉嘴才願意帶回上班的地方,事發後卻連一句道歉都沒有,甚至還勸說被害人私下用錢和解,遭何女家人拒絕。

李男卻在餐廳的粉絲頁上反擊,「地檢署已經裁定不起訴,相關造謠者及網友任意未經查證抹黑店家,會依法向造謠者及網友主張法律責任」,他還強調,「在車上妳是怎麼勾引我的,妳自己最清楚」,說明當時不小心暈頭才受到何女的誘惑。

▲李男在店家的粉絲頁上反擊。(圖/翻攝店家臉書)

根據起訴書指出,李男辯稱是何女主動要求一起去藥妝店藥膏,並要求自己坐到後座去,之後何女自己把衣服往上拉,自己衝動下才會摸對方的胸部,不過後來何女拒絕後,自己便停止行爲,從頭到尾都沒有強制對方。

何女父親出面指控,女兒因爲這件事情精神情緒都受創,還自殘去看精神科,並且起訴書上有寫到在女兒胸罩上驗出李男的DNA,怎麼能確定沒有猥褻行爲,強調無法接受判決。

▼一名高職女學生指控遭到老闆鎖在車內猥褻。(圖/翻攝爆料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