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女工控永安漁會違法 轟勞工局沒作爲

邱姓女員工控漁會在她重回工作崗位上違法2次調動職位,今年3月向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申訴,歷經3次調解後至今都沒有進展。(洪靖宜攝)

高雄永安區漁會被1名女員工指控,她請完產假及育嬰假回工作崗位後就被調動2次職位,今年3月向勞工局申訴,歷經3次調解後,至今未有新進展。昨在勞團陪同下到高市府四維行政中心前表達訴求,勞工局表示,該案雙方經調解後不成立,目前已依行政程序調查中,如有違法情事將依法裁處。

在永安區漁會服務超過10年的信用部邱姓女員工表示,2020年懷孕後請產假及育嬰假,去年10月重返工作崗位,卻被調到加工廠從事洗魚、包裝、凍儲等工作,加上連續2年考績也只拿到乙等,以致獎金減半,她與其他3名同爲考績乙等的同事向漁會申訴後,就收到大過懲處公文,沒想到今年3月又被調動成清潔人員,她立刻向勞工局申訴,事隔至今約5個月卻無新進展。

在新高市產業總工會等勞團陪同下,一羣人昨到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表達訴求,高舉布條高喊:「女工不如石斑魚?暖男市長沒作爲」,除指控漁會涉嫌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以及《勞動基準法》外,更質疑向勞工局申請勞動檢查和勞資爭議協調後,不僅漁會委任非漁會代表出席,勞檢更是沒有下文,導致權益遲遲無法恢復。

現場提出3點訴求,除要求勞工局儘速勞檢並開罰,也應要求漁會立即撤銷大過等處分,並恢復女員工原職,要白紙黑字承諾,避免秋後算帳,最後向市長陳其邁喊話應向市民道歉,也要啓動檢查市府管轄單位有無變相打壓請產假和育嬰假類似狀況。

勞工局派員到場收下陳情書,並說明永安區漁會數名勞工前於今年3月因與僱主於考績、年終獎金、大過懲處及職務調動等爭議,即於今年3月至5月間召開3次勞資爭議調解會議,但因爲雙方無法獲得共識因此調解不成立,目前已依行政程序調查中,會就相關爭點限期事業單位說明,以釐清爭議,如有違法情事將依法裁處。

永安區漁會總幹事李秋錦則簡單迴應,一切都照規定程序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