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女打醫美針痛到險「尿失禁」 醫師現場說「這句話」慘挨告
高雄地檢署。(本報資料照)
臺中一名張姓女子到高雄某醫美診所進行美容療程打針時身體不適,險些尿失禁,張女指王姓醫師過程中恐嚇聲稱「你若休克不干我的事」,她怒告王姓醫師涉及恐嚇、強制罪嫌。檢方調查後認定因張女事前簽下手術同意書,她還有3名閨蜜陪同,過程中張女喊痛,王姓醫師曾對她補麻藥、冰敷等,加上同行一名友人及醫院護理師等均證稱未聽到王姓醫師對張女恐嚇會休克一事,調查後對王姓醫師不起訴。
檢方調查指出,張姓女子曾8次到這家醫美診所就診,去年3月20日上午11時許,張女和3名閨密到這家醫美診所求診接受臉部「童妍針」療程,由王姓醫師爲她進行使用「鈍針」進行治療,並先行施打麻藥。
這個療程原本預計30分鐘,過程中,張女感到疼痛,進行到一半時喊停,張女的閨密鼓勵她繼續完成療程,否則會影響臉部外觀,最後張女忍痛,用了一個半小時纔打完針。
張女完成療程後,指控王姓醫師未中止療程,讓她痛到幾乎尿失禁,疑還恐嚇她「你不要再動了,上次有客人緊張到休克送醫,你要是休克了,不干我的事」,她怒告王姓醫師涉嫌恐嚇及強制罪。
王姓醫師在向檢方喊冤,強調張女當時反應疼痛時,他馬上停止打針並補麻藥、按摩、冰敷,並詢問張女要不要中止療程,張女友人在旁鼓勵她,緩和後才繼續療程,更沒有恐嚇張女「會造成休克,不干我的事」一言,手術張女有簽下同意書,並未違反張女意願強行打針。
醫美診所的護理師、美容師證實當天打針時張女喊痛時,有幫忙冰敷舒緩,王男有說「越激動會刺激交感神經,會讓疼痛加劇」,並未說會造成休克一事。
檢方偵結指出,王男當天在療程中有顧及張女的疼痛反應,予以補麻藥、冰敷來緩解張女疼痛,且無證據證明王女有恫嚇張女的言論,綜合證人證詞及相關佐證,對王男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