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夾娃娃機店 兌換象龜、豹龜惹議

高雄某夾娃娃機店,可用代夾物換烏龜。圖/臺灣消保會提供

臺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暑假期間調查高雄31間夾娃娃機店,發現8成以上店家未張貼經濟部取物機臺的許可文件,食物有效期限也不易辨識,讓消費者兌換的象龜、豹龜甚至置於狹小飼養箱內,疑虐待動物。民代痛批,把烏龜當成夾娃娃機的兌換獎品,是量化生命的行爲,「相當不尊重生命」,呼籲相關主管機關加強查察。

消保協會昨公佈,這次調查高雄31間娃娃機店面,僅5家張貼許可文件,有的張貼的文件過小、模糊不易辨識。

協會資深主任黃琞傜更說,娃娃機放置代夾物已不稀奇,除冰淇淋、海鮮等需要冰鮮的食品外,有4家業者把主意打到寵物上,將供兌換的寵物龜放在狹小飼養箱展示,也有業者標榜能兌換豹龜。

律師蔡明哲說,娃娃機若直接夾取活體動物即違反動保法,若在飼養箱展示讓客人兌換,可能涉及虐待動物。

市議員邱於軒表示,夾娃娃機業者把烏龜當成兌換商品,是遊走灰色地帶的變相販售行爲,不僅陳列方式可能影響烏龜健康,顧客難以獲得正確飼養烏龜的資訊,更會讓小孩覺得「生命是可以量化」,經發局及動保處應該加強稽查。

高市農業局說,供兌換的陸龜,包括赫曼龜、豹龜、櫻桃紅腿龜及蘇卡達龜均非本土野生動物,也非屬野生動物保育法規範的野生動物;業者若把活體動物放進機臺供夾取才涉及虐待動物就違反動保法,若只做爲贈品並未違法,不過農業局後續會加強查覈陸龜的來源流向及飼養環境是否符合令規定。

高市經發局則指,依高雄市自助選物販賣業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夾娃娃機應張貼經濟部評鑑非屬電子遊戲機的文件,不改善者依法裁處最高3萬元。

高雄市衛生局表示,針對夾娃娃機販售食品,衛生局持續加強抽檢,若查獲逾期食品,會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6萬元以上罰鍰,如果是機臺外部未標示業者名稱或姓名、地址及電話號碼,衛生局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針對業者負責人處3萬元以上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