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反空污大遊行4大訴求 環署搶先回應「尊重地方政府」
環團今(11日)下午1點將在高雄市捷運中央公園站舉行反空污大遊行,將提出4大訴求,包括立即修正空污法、訂定生煤管制自治條例、反對中油曄揚石化廠高雄設廠和興達燃煤電廠應除役,對此環保署上午迴應,尊重地方政府的需要。
針對環團4大訴求,環署逐一回復如下:
訴求一、高市府立即訂定生煤管制自治條例,限定發電廠、石化廠、鋼鐵廠生煤使用量。
環署迴應,自治條例部分尊重地方政府的需要,後續會持續督導高雄市政府加強各類大型污染源的空污管制工作,務實達成年度空氣品質改善目標。
▲環團1111反空污高雄遊行路線。(圖/臺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提供)
訴求二、臺電興達燃煤電廠107年11月30日除役,改天然氣廠。高雄市政府核予大林電廠、中油大林廠、中鋼生煤使用量應自108年起減煤20%。中鋼應於109年前壓煉製程改爲天然氣,煉焦爐焠火塔溼式改乾式、煤礦砂堆置場室內貯存。
環署表示,興達已有4部既存燃煤機組除役規劃,其中第1、2號燃煤機組,預計於112年除役,並新增3部高效率燃氣復循環機組,在燃氣機組力拼於112年起陸續發電商轉前提,3、4號燃煤機組最快提前至113年除役。
大林電廠目前已有規劃採超超臨界機組,較原先既有之亞臨界機組發電效率高,且防制設備亦採行最佳可行控制技術(BACT),預期將可有效減少單位發電量之空氣污染排放情形。中鋼公司1、2階煉焦爐焠火塔溼式改乾式、煤礦砂堆置場室內貯存已在規劃進行改善。
▲1111反空污高雄遊行將在捷運中央公園站集合出發。(圖/臺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提供)
環署表示,修正內容已有將移動污染源抵換減量的限制條件納入考量,民衆如對修正後條文仍有建議精進之處,尚可透過立法機關提案持續檢討修正精進,以符合期待,後續將會整理各界關切擔憂及各項議題納入相關子法修正內容規範,修正內容並將積極和溝通說明,尋求共識。
▲1111高雄反空污大遊行以減煤好空氣爲主題。(圖/臺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提供)
訴求四、反對中油曄揚石化廠高雄設廠。
環署指出,該案環評主管機關爲高雄市政府,且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也在8日發佈新聞稿說明,曄揚公司開發案屬石油化學中間原料工業,面積爲9萬4304平方公尺,基地未涉及「開發行爲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申請使用面積未達10公頃,初判本案無須實施環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