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11戶勞宅招租 2月下旬抽籤

高雄市現今共有11戶勞工租賃住宅招租,其中前鎮區復興西區勞工租賃住宅7戶,鼓山區前峰東區勞工租賃住宅4戶。1月1日至31日受理申請,預定於2月下旬公開抽籤。(高雄市勞工局提供/崔正綱高雄傳真)

高雄市爲照顧勞工的居住正義,價購鼓山區前峰東區、前鎮區復興西區兩處共174戶勞工租賃住宅,此次因租約到期,前峰東區4戶、復興西區7戶共11戶勞宅招租。勞工局表示,符合條件的勞工均有資格申請,11戶均28坪,每月租金3500元,從1日起至31日受理申請,預計於2月下旬抽籤。

高雄市爲解決勞工們的居住問題,減輕租屋經濟負擔,1984年起價購前峰東區、復興西區勞宅共174戶,只租不賣,每戶約28坪,均3房2廳1衛的配置,月租金僅3500元。

勞宅租賃期間爲2年,租期屆滿,還能續租3次爲限,勞工總共可申請承租8年,吸引許多年輕勞工家庭申請,藉此籌備買房資金,8年期限一到即可到外購屋。

勞工局表示,申請人資格須年滿20歲,設籍高雄市滿6個月,受僱於高雄市登記設立營業人之事業單位,或加入高雄市產、職業工會直接勞動者、服務於市府所屬各機關之技工、工友;申請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直系親屬合計達三口以上,均無自有住宅者,即可向勞工局提出申請。

勞工局指出,相關申請表單可至勞工局1樓服務檯、勞工教育生活中心獅甲會館、澄清服務中心服務檯、博愛職業技能訓練中心服務檯免費索取,或上勞工局網站下載。備妥相關證件後,於31日前以掛號郵寄至勞工局,效期以郵戳爲憑,或親送至勞工局職業重建科福利股,預定於2月下旬公開抽籤。

勞工局提醒,除租金外,水、電費及公共設施電費、社區管理維護費仍由承租戶自行負擔,租金欠繳達3個月以上將視同違約,勞工局得終止租約並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