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底前應外牆安全診斷 北市商業區建物申報率僅逾3成

北市首創建築物外牆飾材應委託安全診斷機構檢查並申報,913棟屬屋齡30年以上、位在商業區的建築物應於115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目前已有299棟申報。圖/臺北市建管處提供

北市首創建築物外牆飾材應委託安全診斷機構檢查並申報,現階段要求商業區11樓以上、屋齡達30年建物外牆2026年底前要安全診斷申報,以維護公共安全。建管處表示,現有913棟須完成,已有299棟申報,逾期未完成申報者,將面臨新臺幣1萬元至5萬元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建管處表示,依「臺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31條之1規定,達到一定年限的建築物應辦理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2015年迄今,北市府受理通報外牆剝落案件1959件,其中屋齡30年以上高達1821件,佔總通報比率約93%。

因此,北市府依「臺北市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辦法」規定,去年6月27日公告,北市商業區11樓以上、屋齡達30年以上建築物應於2026年12月31日前辦理首次安全診斷申報業務。

第二次申報爲屋齡滿50年,其後每隔10年申報一次,逾期未完成者,將裁處1萬元至5萬元罰鍰,並限期補辦手續,屆期未補辦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建管處長虞積學指出,對於未達申報屋齡的建築物,建築物所有權人仍應負維護管理之責,如因外牆飾材發生剝落,損害民衆生命財產,建管處將依建築法裁罰,建築物所有權人也應負民刑事責任。

他強調,若建築物發生外牆飾面剝落,建管處接獲通報後,會立即委託臺北市建築師公會現場勘查評估外牆損害等級,如已達危險等級將列管,要求所有權人或管理委員會限期完成修繕,逾期未完成者,將採連續裁罰至完成改善;1年內通報剝落案件經建築師勘查達2次危險等級者,應於6個月內辦理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

虞積學說,申報外牆安全診斷所需費用均屬市場機制,建管處已將完成申報的個案相關費用支出刊登在建管處官網,可作爲申報人詢價的參考價格。

北市首創建築物外牆飾材應委託安全診斷機構檢查並申報,913棟屬屋齡30年以上、位在商業區的建築物應於115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目前已有299棟申報。圖/臺北市建管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