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助理繳回「整個月」薪水 水母作證:為了辦公室經營

臺北地院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案,今天傳喚高的前辦公室公關主任「水母」王鬱文作證。王女稱,高辦前行政主任黃惠玟因辦公室裝潢問題,悄悄請她將2020年9月整個月薪水留下來當成零用金,她爲了辦公室經營,同意繳回。

合議庭今天傳喚王鬱文、前助理吳達偉、前私聘人員蔡維庭作證,王鬱文是高虹安的同案被告,與高同樣不認罪,屬於高的「友性證人」,她作證結束,合議庭評議宣示不再傳喚高虹安所聲請的前立委陳琬惠到庭作證。

王鬱文作證說,她2020年2月到9月擔任高虹安的公關助理,與高談定的薪資是實領4萬6000元但健保費外加,爲何2020年3月前行政助理黃惠玟申報她的薪資是4萬8500元,她不知情。

王鬱文說,她在高辦負責媒體公關、社羣經營、選民服務與陳情,幾乎每天加班,因此,不管黃惠玟有沒有把她加班時數報到上限,「我都有加班」,因此看報表時只稍微看一下就上面簽名。

關於2020年9月將薪水繳回成零用金部分,王鬱文證說,因黃惠玟告訴她辦公室裝潢費可能不夠,詢問她可不可以將薪水留下,這樣零用金纔有餘裕,且黃女是當着面和她說悄悄話、像耳語般地說,她想說好聚好散,也希望辦公室有好發展,於是同意繳回,另外,加班費的繳回,是黃惠玟說要用零用金買飲料、咖啡機、贈品。

王鬱文說,立法院在月中發薪,2020年9月15日她薪資入帳,黃惠玟大約在下旬告訴她繳回的事,黃女以LINE通知她時說「抱歉」等,她認爲,黃女用她的名字領薪水說抱歉,「我感覺是一種黑色幽默」。

王鬱文表示,她2020年3月上班就知道高辦有零用金制度,高虹安並沒有和大家開會討論過,不過,一開始繳回的不多,後來變多心裡確實不舒服,但想到爲了同仁、爲了高虹安問政順利,且黃惠玟已經開口,所以不好拒絕。

王鬱文說,2021年年初高辦辦尾牙她有去參加,參加的人有陳奐宇、李忠庭,一桌約7、8個人,現場有抽獎、有抽現金,現金由誰提供她不知道。

王鬱文證說,她的助理酬金從4萬6000元調低時,沒有和高虹安反應,後來有發現被調低,什麼時候發現的已不記得,也沒特別反應。

檢察官提示一段王鬱文與黃惠玟的對話紀錄,黃女告訴王鬱文2020年3月多出的2500薪水元要繳回,王鬱文表示,她那時不太知道黃惠玟所指爲何;檢方提示證據有關王鬱文帳項曾多出一千多元入帳,王女說「一千多沒有很重要」。

高虹安被控虛報、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46萬30元,臺北地檢署2023年8月14日依貪污、僞造文書罪起訴高虹安、高的前助理陳奐宇、黃惠玟、陳昱愷、王鬱文,5名被告中高虹安、王鬱文不認罪,其餘3人偵查中認罪。

新竹市長高虹安今天爲貪污案出庭。記者杜建重/攝影

新竹市長高虹安前國會辦公室公關主任「水母」王鬱文今天由被告轉爲證人作證。記者杜建重/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