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被起訴!傍晚再發千言文 轟檢察官:先射箭後畫靶

新竹市長高虹安傍晚再發出千言文炮轟北檢,指承辦檢察官根本是以「先射箭後畫靶」的方式強行起訴,令人質疑這又是一樁政治介入司法的惡性案例。(陳育賢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14日遭北檢以貪污罪起訴,中午她已舉行記者會喊冤並回擊北檢,傍晚再發出千言文炮轟北檢承辦檢察官,指檢察官根本是以「先射箭後畫靶」的方式強行起訴,令人質疑這又是一樁政治介入司法的惡性案例。

高虹安說,獲知北檢起訴,她感到萬分遺憾與不解,並認爲此案徹頭徹尾就是個典型的政治偵辦與起訴,承辦檢察官不應罔顧當事人提出之諸多有利證據及最高法院穩定見解,以「先射箭後畫靶」的方式強行起訴,令人質疑這又是一樁政治介入司法的惡性案例。

她說,案從檢警偵辦之初,相關偵查過程的資訊即不斷外泄,就連在偵訊中所選擇的便當種類,都會遭泄漏給媒體或是特定人士大做文章,試圖操作輿論風向、形塑高虹安的罪犯形象,完全違背偵查不公開,相關偵查人員的立場昭然若揭。

回顧今年4月應訊時,短暫開庭時間中,檢察官曾於庭中說此案有多處需要訊問、說明跟釐清之處,後續5月時,她也請律師再次發函表達願意再次出庭說明案情,卻不見檢察官再次要求說明跟詢問案情。

高虹安說,一般被檢察官說「犯後態度不佳」的被告,會主動請求檢察官訂庭期和傳訊嗎?檢察官今日所做出起訴究竟是依據何種事實和心證,訊問過程中也未曾說明和給予她答辯權利,她所提出重要且有利證據,起訴新聞稿中也隻字未提,在在顯示起訴早有定見。

另,有關檢控高虹安與助理共同詐領加班費、薪資等情事,完全是錯誤且曲解事實。此案中所牽涉辦公室助理皆有實際工作、加班與勞動行爲,何來詐術運用?檢察官於訊問過程和今日的新聞稿中亦表達,助理皆有工作及加班之事實,又怎能罔顧事實,羅織冠上詐領之罪名?

觀諸立法院各委員辦公室的助理工作繁重,以致人事聘用費用報滿已成常態,助理費之預算執行率長年高達97%,且多數助理實際工作時數,甚至遠超過其加班時數上限,亦屢見不鮮,相關指控對於實際付出勞動者而言並不公平。

此外,針對國會辦公室零用金制度,高虹安也鄭重澄清絕非她本人原創或設計,實是依據黃姓行政主任過去任職在立委李俊俋辦公室經驗,由其主動建議而來,其認爲辦公室零用金制度運作合乎規範,並無不法,甚至向立法院人事處和其監察院任職丈夫再三確認。

而她於任職立法委員期間,絕無強制要求助理繳交任何數額捐款,更無保管與支配零用金款項。

她說,檢視該份檢方視爲犯罪依據的爆料電子檔案資料,不但容易竄改且錯誤百出,亦未包含她本人的任何簽名認定,就算採照此檔案而言,相關花費也都支應於辦公室公務開銷,並非支用於高虹安私人。

而她實際用於辦公室公務的支出費用,光是可列舉部分,就已超出檢方所指控貪污詐得的46萬元甚多,偵查過程皆已提供相關資訊與證物供檢方參考,然這部分描述卻完全未見於地檢署新聞稿中,顯見檢察官刻意迴避被告有利事證,她要再次重申,絕非如檢察官所指控絲毫未支出辦公事務費用。

她炮轟地檢署僅憑部分登載的代墊(已還款)的高虹安有關款項,就認定所有花費爲個人開銷,不免令人質疑檢察官所作出認定,是否只是爲了將人羅織入罪。

她強調,她任職於立法委員期間,有任何私人開銷由助理代墊的,都會請助理來請款,自己從未拖欠不還,此部分已提出Line對話以茲證明。

此外,她歸墊時甚至回覆「不用找零給我了」、「您們有幫我買東西墊錢的話,記得登記喔」、「可以誰幫忙轉帳嗎?我再給錢」等,顯見她並未將辦公室零用金作爲私用,否則爲何需要歸墊?

她說,最近熱門影集中提到,「檢察官對被告有利與不利之情形一併加以注意」,更提到「無罪推定」原則,然此案承辦檢察官對客觀上有利於高虹安與助理的簡訊,或其他高虹安對公務支付費用之舉證,或高虹安對於助理代墊款項之歸墊甚至不找零多給助理等事實,都完全略而不談,可見偵查之初檢察官即早以「有罪推定」之心證辦案,不管不顧被告有利證據而後逕行起訴。

相關細節將於收到正式起訴書後,針對起訴書所載錯誤事實對外說明,期待司法還原真相,她會繼續提出更多證據,捍衛自己和助理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