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特首批「濫用言論自由」 13間大專院校:大興文字獄
▲香港13間大專院校發表聯合聲明。(圖/翻攝自中大學生會 CUSU粉絲專頁)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日前發聲明譴責,港中大民主牆出現「港獨」標語、港教大民主牆上「恭喜」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蔡若蓮喪子等言論,都是「濫用言論自由的行爲」。香港13間大專院校學生會聯合聲明指出,「香港獨立」的標語沒有觸犯香港法律,儘管「恭喜」蔡若蓮喪子言論雖有不當,但教大不應該泄漏拍到「張貼標語人士」的監視器畫面。
包括香港城大、浸會大學、香港科大、港大在內的13間大專院校10日發表聯合聲明,指出林鄭月娥所聲稱的「言論自由並非完全沒有限制」是大興文字獄,政權之首居然出言鉗制學生表達自由,大專學界予以最強烈之譴責。
聲明又指,《基本法》性質類近憲法,而憲法訂明政府權限及人民權利。憲法圈限政府權力,政府卻絕不可借憲法縮窄人民權利。因此,政府及中大校方均不可以「違反《基本法》」爲名,禁止學生討論香港獨立。
另外,早前有人在香港教育大學民主牆張貼「恭賀」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長子去世,但校方不應因此以公開監視器畫面片段,這種行爲如同鼓吹社會公審批鬥,更有機會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全文如下:
【《砥鋒挺鍔 傲雪欺霜》- 大專學界就民主牆爭議之聲明 | “Arming Ourselves in Our Darkest Hour” - Declaration of Students’ Unions of Higher Institutions on the Controversy Surrounding Democracy Wall】(Please scroll down for English version.)
近日,各大專院校對於學生使用民主牆爆發爭議,舔共傀儡林鄭月娥竟藉機指言論自由並非完全沒有限制,更暗指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是鼓吹歪論的藉口。大學校園應爲思想意見交流之所,民主牆亦是容許學生暢所欲言的公開平臺。如今,政權之首竟出言鉗制學生表達自由,企圖向校方施壓,大興文字獄,大專學界予以最強烈之譴責。
在中大校園內,有同學於學生會管理的範圍掛上「香港獨立」橫額及於民主牆上貼上宣傳港獨之文宣。有關港獨之橫額及文宣並無違反香港法律,只是單單內容不合乎中大校方心意、與校方立場有異,校方便指鹿爲馬,無理指控其內容違法,圖以法律之名打壓言論自由,更繞過該場地的真正管理者中大學生會,直接指派保安人員拆下橫額,完全無視學生自治的原則。大專學界強調,《基本法》性質類近憲法,而憲法訂明政府權限及人民權利。憲法圈限政府權力,政府卻絕不可借憲法縮窄人民權利。因此,政府及中大校方均不可以「違反《基本法》」爲名,禁止學生討論香港獨立。
其後,中大學生會幹事會因是次事件而受到大規模滋擾。然而,校方並沒有就此作出迴應並保護學生,反而因立場不同而置學生安危於不顧,有違教育者之原則,再證中大校方已淪爲爲政權護航的機器。
除此以外,早前有人於香港教育大學民主牆張貼「恭賀」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長子去世,教大校長高調批評該二人「歹毒」,更指若該二人不是教大學生,則「放他上網」。翌日,相關閉路電視截圖流出,實在令人髮指。的確,大專學界認爲奚落蔡若蓮之言論確有失當,然而,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教育局多年來接連推出殘害莘莘學子之政策,當中包括全港性系統評估及國民教育,蔡若蓮爲其一一護航,年青人對教育局及蔡若蓮的不滿無處發泄,最終訴於不當的情緒宣泄,實在是情有可原。教大校方縱然不滿此等言論,卻絕不可公開閉路電視片段。此等行爲不但如同鼓吹社會公審批鬥,更有機會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今日有人因失當言論被公開容貌,他日有學生批評校長,會否亦遭受類似報復?大專學界強烈譴責教大校方藉機製造白色恐怖,並要求教大校方就泄露閉路電視片段作出合理交代。
《基本法》第二十七條訂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論自由,我們的基本人權應受保障及尊重,而院校自主及學術自由更不容港共侵害。大專學界在此重申,言論自由是天賦人權,是不容侵犯之底線。我們將密切留意各大專院校之情況,堅守我們的自由與權利。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日香港城巿大學學生會恆生管理學院學生會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香港科技大學學生會嶺南大學學生會香港珠海學院學生會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學生會香港教育大學學生會香港演藝學院學生會香港大學學生會香港公開大學學生會香港樹仁大學學生會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
▲▼侮辱劉曉波及他的妻子劉霞的標語、侮辱香港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長子潘匡仁的海報。(圖/翻攝自facebook/香港教育大學學生會、翻攝自微博/dienas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