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人權日遊行大致和平 警只在有暴力時用最低武力
香港民陣8日發起「國際人權日」遊行,要求港府落實5大訴求,追究港警違法使用暴力。香港警方9日迴應,過去半年不少示威活動中,都有暴力出現,警隊一直保持克制忍讓,「警方只是在有人暴力衝擊或作出暴力違法行爲,危害在場人士的人身安全時,才使用最低所需武力加以制止,阻止事件惡化。」
港警指出,警方早前就8日在港島區舉行的公衆活動發出不反對通知書,雖然整個活動大致和平,但其後仍有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爲出現,警方對此表示遺憾。
港警表示,有遊行人士偏離遊行路線,佔用部分告士打道及德輔道中行車線。部分示威者到達遊行終點後於砵甸乍街及德輔道中堵路,當中有人手持武器。此外,傍晚有暴徒於高等法院外塗污外牆,並向高等法院和終審法院門外投擲汽油彈及縱火,破壞政府公物,嚴重挑戰香港的法治精神。還有暴力示威者在銅鑼灣及灣仔一帶破壞商店及銀行,行爲無法無天。
港警提到,警方有責任維持公共安全及秩序。過去六個月不少大型示威活動中,都有暴力事件出現。警隊一直保持克制忍讓,竭力維持公衆秩序及保護市民安全,「警方只是在有人暴力衝擊或作出暴力違法行爲,危害在場人士的人身安全時,才使用最低所需武力加以制止,阻止事件惡化。」
港警強調,警方一向尊重市民表達訴求的自由及權利,也一直協助市民進行和平的遊行集會,「呼籲示威者在進行公衆活動時要保持和平、理性及非暴力的態度,共同維持公衆安全及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