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公務員必須宣誓擁護基本法 警隊高層:少於10人因此離職

香港至今有少於10名警務人員因未執行宣誓或簽署聲明而離職。(資料圖/路透

記者蔡儀潔綜合報導

港府向香港18萬名公務員發出通告,要求所有現職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香港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警務處助理處長(人事)陳民德近日透露,至今有少於10名警務人員因而離職,警方認爲並不可惜,離職對彼此都有好處。

香港警務處助理處長(人事)陳民德接受《南華早報》專訪表示,至今有少於10名警員因拒絕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而選擇離職。

他接着指出,相關人員離職對警隊沒有損失,也不感到可惜,如果相關人員不認同警隊及政府,離開會對警隊、政府及他們有好處。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圖/路透)

《香港01》報導稱,警察公共關係科透露,人員流失包括已預知及非預知離職的人員,已預知離職的人員包括正常退休和年屆55歲並完成合約的人員;非預知離職的人員則包括所有其他類別的離職人員,例如辭職、提早退休等。

警方指出,自去年11月至今年1月,分別有91、64及81名警員離職,當中非預知離職人員由去年12月的28人,上升至今年1月的40人。

港府早前批准警方推出「超過訂明退休年齡的警務人員繼續服務計劃,讓2000年6月1日前入職政府的現職非首長級警務人員申請延長服務至60歲,解決人手不足問題

陳民德表示,現時編制有3.3萬職位,共有2.8萬名警員,尚有5,000個空缺,未來10年,每年平均有約800名警員退休,估計將會有1.2萬名合資格警員可於申請延長服務至60歲,相信可確保警隊人手;相關安排對年輕警員的晉升機會影響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