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苦人」更不可以酒後開車! 南警方執法不會有無差別待遇!

麻豆分局在麻善大橋北側進入麻豆區方向設置檢點,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攔獲1名「甘苦人」涉酒駕,依法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有鑑於臺南市近期酒後駕車肇事案件增加,臺南市警局特於9月14日發佈連續3日的全市同歩取締酒駕勤務,麻豆警分局14日晚上規劃在麻善大橋北側進入麻豆區方向設置路檢點,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攔獲1名「甘苦人」涉酒駕,依法送辦。

晚上8時15分許,警方攔停1部機車,駕駛人身穿紅色T恤印有「甘苦人」字樣姜姓男子執勤員警發現姜男散發酒味且面有酒容當場實施酒測值爲0.72MG/L,超過標準值,警方立即權利告知,並以渉嫌公共危險罪依法逮捕移送偵辦。

麻豆警分局長洪頂力指出,警方執法沒有差別待遇,希望各位駕駛人只要有喝酒,就不要開(騎)車,警方對於酒駕行爲絕對不能容忍;另外如紅燈(含紅燈右轉)、行人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汽、機車未禮讓行人部分,警方也將嚴正執法,提醒各位駕駛人一定要遵守規定, 避免違規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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