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消費糾紛 犬貓美容定型化契約估114年上路
全國寵物美容商機已達新臺幣100億元,爲確保飼主、毛小孩及業者雙邊權利與義務,農業部今天表示,定型化契約最快明年1月上路,例如可指定救治醫院,飼主滯留犬貓可送收容中心安置。
農業部動物保護司告訴中央社記者,全國家犬貓已達279萬隻,犬約148萬隻、貓約131萬隻,整體寵物產業經濟規模每年達600億元。
動保司長江文全今天出席農業部與財團法人臺灣畜犬協會(KCT)舉辦的「臺灣萌寵接軌國際 世界大賽授旗典禮」時指出,其中每年達100億元是寵物美容商機,僅次於寵物食品、寵物醫療,因此農業部已召開數次會議研擬「犬、貓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預計明年上路。
動保司科長宋念潔說明,行政院已審查通過上述草案,12月間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將開會審議,若順利通過,最快明年1月間可施行。
她指出,草案重點有二,都與飼主、毛小孩與寵物美容業者間常見的消費糾紛有關。首先是訂定服務期間,犬、貓若發生狀況的處理方式,包含飼主可指定聯絡人、聯絡方式,以及若需送醫,可指定動物醫院。
宋念潔說,其次,常見糾紛是飼主延後接回毛小孩,可能已是隔天,由於美容業者不是寵物旅館業者,非其可營業項目,曾有業者因此被主管機關依據動保法開罰新臺幣10萬元,因此這次草案內容有規定超過3天沒帶回,業者可送各縣市政府動保處所轄的收容中心安置。
另外,她舉例,解除或終止契約的退費糾紛也常見,例如業者推出包月4次服務方案,通常其中有1次是大美容,服務內容較豐富;實況裡有飼主會要求第1次就做大美容,隨後解約,並主張通常費用是一般美容2倍價的大美容,也用一般美容單價計算費用,以此獲得較高額的退費,所以這類糾紛也會做明確規範,確保雙邊權利與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