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馬公厝大排畜牧場減廢設施補助 雲林縣府展延至4月底
▲雲林縣政府爭取水污基金經費協助馬公厝大排周邊畜牧場改善設備,展延受理申請時間至109年4月30日止。(圖/記者蔡佩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縣政府爲改善雲林縣轄內大排污染狀況,將馬公厝大排列爲首要改善重點,縣政府爭取水污基金經費協助馬公厝大排周邊畜牧場改善設備,原受理至4月20日止,因仍有額度,展延受理申請時間至109年4月30日止。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指出,此次補助對象需符合下列各款條件,搭排至馬公厝大排且領有合法畜牧場登記證書之畜牧場、申請項目三年內未受中央或地方相同補助項目者、畜牧場以搭排至馬公厝大排且環保局列管之畜牧場優先補助。
農業處處長魏勝德表示,此次爲馬公厝大排鄰近畜牧場改善計劃,補助場次50場,補助6項品項,包括高牀設施8場、節水牛牀2場、雨污水分離設施10場、污水處理設施所需抽污泥馬達10場、廢水處理曝氣機10場及紅泥膠皮袋10場等設施,協助畜牧場減廢設施的設置,提升廢水處理效率及減少廢水排放。
農業處呼籲因補助名額有限,請本縣符合上述條件之畜牧場踊躍申請,受理截止時間至109年4月30日止,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向土庫、褒忠、東勢及臺西公所農業課提出申請。相關申請資訊請洽農業處畜產科(05-5522520)或公所農業課。
▲雲林縣政府爭取水污基金經費協助馬公厝大排周邊畜牧場改善設備,展延受理申請時間至109年4月30日止。(圖/記者蔡佩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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